民國之文豪!
畢竟是大年夜,還要回家守歲,穆瓊和魏亭聊過之後就離開了。
回去的時候,夜色更深,但家家戶戶的燈卻亮著,隱隱還有一些歡聲笑語從中傳出。
遠處,更時不時傳來幾聲悶響——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瓊的嘴角勾了起來,他加快腳步,想快點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結果,他走到一個拐角的時候,竟然被絆了一下,差點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一點月亮都瞧不見,路上也就黑得很,但隔開老遠有個路燈,再加上家家戶戶窗口流淌出的燈光,穆瓊倒也不至於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東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絆了一下,穆瓊先是覺得自己倒黴,突然又意識到了什麼,臉色一變。
絆他的不像是石頭,這感覺……穆瓊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團。
出來走夜路,他是準備了些東西的,拿出一盒火柴,穆瓊點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線下,他看到了一個瘦骨嶙峋,穿著一件破舊的單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這孩子的腦袋跟他的身體相比,有點過大了,他沒有穿鞋,腳上少了幾個腳指頭……
火柴燒到了穆瓊的手,穆瓊才將之放開。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點燃。
地上的孩子也許六七歲,也許更大一點,他身上有傷,身體已經僵硬了,整個人蜷曲在石板鋪成的路上。
穆瓊又被火柴燒到了手指。
穿越過來這麼久,穆瓊不是沒有見過窮人,就連死人,他也是見過的。
之前去義診的時候,就有個孩子死在他的麵前,後來,他更是見過好些必死的病人,見識過各種慘狀。
但在這樣一個闔家團圓的日子裡,在路上看到這麼一個也不知道是凍死還是餓死的孩子……
穆瓊站在黑暗裡,一動不動了許久。
良久,他才繼續往前走去。
沒多久就到了家,穆瓊敲了敲門,朱婉婉就來開門了。
“瓊兒,魏校長他在學校裡還好吧?”朱婉婉好奇地問道。
“挺好的。”穆瓊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裡走,一邊走一邊道“瓊兒,我煮了點荸薺,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個澡。”穆瓊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給你燒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廚房燒火是個苦差事,但冬天在廚房燒火,卻是個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鑽進廚房,點了火燒水,還找來一份報紙,借著灶膛的火光看了起來。
“晚上少看點書,免得看壞了眼睛。”穆瓊道。
穆昌玉朝著穆瓊吐了吐舌頭,卻沒放下報紙。
而朱婉婉這時候,也搬了個小板凳坐到灶邊,和女兒一起看報紙。
穆瓊看著她們,心裡總算好受了一點。
他用滾燙的水洗了個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歲,到半夜才睡,但他卻早早地回了房間。
每天晚上,他都會寫點《我在百年後》,但今天晚上並沒有寫,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讓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過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話《賣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個故事——《三毛流浪記》,更想起了在現代時看過的一些這個時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凍餓死在路邊的孩子。
最亂的時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專門安排了一些撿屍人,負責將死在路邊的人撿走掩埋。
穆瓊突然想到新文要寫什麼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會是一個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個悄無聲息死在路邊的孩子叫什麼名字,但他會寫一個這樣的孩子,讓他活在自己的書裡,活得好好的。
穆瓊想了許久,最後竟是沒了睡意,乾脆就從床上爬起來,然後寫了些新文的大綱。
他不知道自己寫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準時起床的穆瓊起晚了,他往樓下走的時候,朱婉婉已經在做午餐了。
這種日子,那些平日裡會每天挑著青菜來縣城賣的農民都是不過來的,沒處買菜,好在朱婉婉提前買了一些蔬菜備著,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經足夠他們三個人吃。
吃過飯,穆瓊提議“我們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應了。
自從穆瓊給她們買了麵霜口紅,麵霜她們是天天擦的,原本因為缺水變糙的皮膚,頓時就好了很多,至於口紅,她們兩個在家裡,幾乎每天都會少少地塗上一點。
但這次要出門她們不僅沒有補一點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紅給擦掉了。
穆瓊瞧見也沒阻止——這年頭長得好看,也不見得是好事。
今天的陽光很好,也沒什麼風,石板鋪成的道路上散落著一些樹葉,間或還有嘰嘰喳喳的麻雀從空中落下,在路上尋食。
這一切瞧著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這麼死在了路上。
穆瓊說要帶朱婉婉和穆昌玉出來走走,真的就隻是走走——他以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開門的店鋪的。
然而他想錯了。
走到租界之後,他突然發現有些鋪子照常開門。也是,在能賺錢的情況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關門的,而租界這樣一個住著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兒更是不如彆處濃。
路過一家裁縫鋪的時候,穆瓊帶著朱婉婉和穆昌玉進去,打算給自己做一件西裝。
穆瓊在陳老板那裡穿過西裝,但離開西餐館之後,就再沒穿過了,那套西裝也留在了陳老板那裡。
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長袍。
而這也是有原因的,在這個時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裝。
此時的人們一方麵覺得洋人很厲害,洋人的東西很好,一方麵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裝的人。
因著這種種原因,此時一般隻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會穿西裝。
情況如此,穆瓊也就沒有穿過西裝。
但按照魏亭的說法,霍二少喜歡穿西裝,他要去見霍二少,最好也穿個西裝。
現代要穿西裝,直接花錢買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時都要找裁縫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貴,穆瓊這次選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後一套做下來要八塊大洋,光定金就要給六塊大洋。
穆瓊爽快地付了錢,然後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塊錢買了一雙皮鞋。
做衣服大過年來做不劃算會貴很多,穆瓊也就沒給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價格跟往常沒什麼不同,因而穆瓊不僅給自己買了皮鞋,還給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買了一雙。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瓊眼裡老氣的很,但在這個時代,有一雙皮鞋本身就是很時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貴的!為此,穆昌玉還特地買大了一號。
穆瓊覺得沒必要,但穆昌玉堅持,最後到底還是買了大一號的鞋子。
買過衣服,他們就回了家,然後,朱婉婉穆昌玉繼續學習,穆瓊則是寫起了自己的新書《流浪記》。
在穆家的時候,初二初三家裡總有親戚過來,這邊卻清淨的很,穆瓊安心寫了兩天的書,不僅將他寫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釋全部完成,還寫了一萬字的《流浪記》。
而他寫這些的時候,傅家,原名霍懷安的傅懷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間裡,專心致誌地做翻譯,翻譯《安徒生童話》。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對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會來上海,可實際上,他年前就來了,然後就一直待在傅蘊安這裡。
過年是多麼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懷安雖然答應了穆瓊要翻譯《安徒生童話》,但也沒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著自己母親千裡迢迢寄來的壓歲錢,多買些鞭炮請自己的同學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懷安硬是沒敢出門去玩。
既然不出門,就隻能呆在家裡了。
那些小說他都已經看過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沒彆的事情做,乾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話》杠上了。
他一個個單詞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發誓一定要翻譯點什麼出來……而這麼死盯著學久了,他竟然還真學出一點感覺來,以前那個洋人曾經教過他的一些東西,也從他的腦海裡冒了出來。
他還發現,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