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之文豪!
傅蘊安這一病,病了好幾天。
幾天後,他身上的紅疹完全退去,隻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幾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整個人看著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這幾天,穆瓊一直待在醫院裡,陪著傅蘊安,順便寫小說。
他已經把《絲鄉》寫完了。
這部書他沒有扯開去將朱家所有人都細寫一番,全書算下來不到二十萬字,因而寫得挺快的。
當然,他能寫得這麼快,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如今寫字的速度,越來越快了。
他剛來的時候,就算腦海裡有很多想法,一小時下來,拿著鋼筆最多也就寫個七八百字,但現在,他全神貫注寫一小時,肯定能寫一千多字。
當然,字跡少不得會潦草一點,有些筆畫很多的繁體字,寫的時候還會缺胳膊少腿。
不過這些沒什麼關係,其實這會兒,很多人會這麼乾,那些在上課時奮筆疾書做筆記的人,他們做的筆記,有時候就隻有他們自己看得懂。
穆瓊的字已經算是不錯的了,至少謄抄的人抄的時候從沒弄錯過。
《絲鄉》的大結局,傅蘊安是第一個讀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綢,在見識過種種齷齪,得知自己那總是誇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後,心腸就硬了起來。
他將朱家的權柄收攏,將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趕走,又花錢雇了一些青壯男子,組成護衛隊,然後從百姓開始,改變絲綢行業。
至於小桑,她跟富貴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複記憶不再處處以她為重的朱綢也有了隔閡,尤其是在朱綢很忙顧不上她的情況下,她更是覺得自己和朱綢走不到最後。
她一度有些抑鬱,喜怒無常,也就是這時候,她發現自己有了身孕。
為母則強,小桑徹底拋棄了原先的哀怨,開始為了自己肚子裡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讀書不說,還用朱綢的路子,從上海買來許多稀罕東西,然後在認識的婦人間售賣,賺取差價。
手上有了錢,她的精神也好了起來,然後就開始想更多的賺錢的法子。
幾年後,朱綢成功了,他的工廠生產出了質量上等的生絲和華美的絲綢。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變了。
她剛到朱家的時候,什麼都不懂,鬨出許多笑話來,並因此自卑,而現在,她依舊很多不懂,但她足夠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綢也終於和好如初。
當有人問朱綢,為什麼會喜歡上小桑這樣出生鄉野的人。
朱綢道“我們的國家,現在正處在泥濘之中,跟列強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區彆,但我依然喜愛她,努力讓她變好,我為什麼不能喜歡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會越變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國會越變越好一樣。”
之前的書裡,穆瓊寫過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筆帶過的,倒是這本《絲鄉》,他把朱綢和小桑的感情寫得極好。
從一開始的甜蜜,到中間的糾結,再到最後的相知相守,穆瓊寫得很是細膩。
“你這次的感情寫得不錯。”傅蘊安忍不住道。
“那是,畢竟我現在有了喜歡的人。”穆瓊笑道。
傅蘊安心裡一動。穆瓊非常會說情話,他總覺得自己有點招架不住。
然後他就被親了一口。
穆瓊親了人,又道“蘊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眾報編輯部,你在醫院裡好好休息。”
“好。”傅蘊安道。
穆瓊收拾了一下就離開了,而穆瓊一離開,傅蘊安就叫來孫大林,讓孫大林把需要處理的事情交給他。
“沒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蘊安好奇地問道。
“三少,沒有。”孫大林道。
傅蘊安有些無奈,但也不好說什麼。
而穆瓊這個時候,已經叫了一輛黃包車,前往大眾報編輯部了。
大眾報編輯部的李總編看到穆瓊,立刻就笑開了花。穆瓊這次寫的《絲鄉》比之前的《流浪記》受歡迎多了,又讓大眾報的銷量增加許多,討論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裡,穆瓊就是個招財娃娃。
“《絲鄉》完結了。”穆瓊把自己這幾天寫的總共四萬字的稿子給了李總編。
“這麼快?”李總編有些吃驚,他是盼著穆瓊能把《絲鄉》寫的跟《流浪記》一樣長的,結果……竟然這麼快就完結了?“新書寫什麼,你有想法了嗎?”
“已經有了。”穆瓊道“新書是以一個女子為主角的,名字叫《蛻變》。”
《蛻變》這本書的主角,是個出生農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從小命苦,因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後來,為了湊錢讓她的弟弟可以上學,她被父母賣給了大戶人家做丫鬟。
因為她長得不錯,年紀又合適,最終得以陪伴他們家的小姐。
小姐有機會讀書認字,但並不喜歡,阿秀卻非常喜歡。
她一直記得,她小的時候,他們村裡最德高望重的周爺爺說過,想要改變命運,就要讀書,書裡什麼都有。
她想要知道為什麼自己生下來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讀書,然而在小姐這裡看到的《女戒》之類,一直告訴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並不認同。
後來,小姐出嫁了,嫁給了一個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離經叛道的念頭,她家的小姐卻是個非常傳統的女子,她不會討好人,學了一肚子的規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讓小姐做出改變,但小姐反過來訓斥阿秀,疏遠了阿秀,而阿秀,她則是有幸讀了幾本姑爺放在家中的書,有幸看了一些報紙,開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並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長得極為漂亮,又愛讀書,這引來了小姐的忌憚,小姐怕她搶奪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給了一個管事的兒子。
這本書,穆瓊暫時就寫到這裡,阿秀的人生剛剛開始。
“你這書,一定有很多人喜歡,當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歡。”李總編看了個開頭就道,這書裡的阿秀是非常討人喜歡的,而她說的一些話,也讓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經勸自己的小姐讀書,她覺得,讀書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會千方百計地去讀書。
又比如,阿秀覺得女人的價值絕不隻是生兒子。若一個女人隻知道生孩子,那跟母豬又有什麼區彆?
她甚至覺得,男人讓女人裹腳,其實是想斷了女人的雙腳,讓女人走不出家門。
“我知道。”穆瓊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歡。”
穆瓊的脾氣,李總編早就知道,對穆瓊的書,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麼罵,也攔不住穆瓊的書受歡迎……這世道,已經在慢慢變了。
既如此,穆瓊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吧。
穆瓊把《絲鄉》的結局和新書的開頭都留下了,離開的時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費。
賺了一筆錢,他還挺高興的……穆瓊拿著錢,先去買了一個瓜皮帽,一件立領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鏡,然後去了一家飯店吃飯。
他到飯店的時候才上午十點左右,店裡沒什麼人,店主的兒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邊轉來轉去。
穆瓊拿出一元錢給他,讓他幫自己去買幾樣吃食,再去綢緞鋪拿一個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沒一會兒,就帶回來穆瓊要的東西。
從綢緞鋪拿的包裹裡,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瓊要了個籃子一起裝上,出了飯店的大門,然後漫無目的地一通走,還一直在僻靜的地方轉悠。
沒有人跟著他。
這年頭竊聽器之類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沒有的,跟蹤就隻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蹤他的話,就算他在鬨市區的時候發現不了,到了僻靜的地方,肯定是能發現的。
現在什麼都沒發現,就說明沒人跟著他。
說起來,他剛才那麼做,也是過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應了不調查他,肯定不會多做什麼,至於其他人,根本不會關注他。
穆瓊把身上的衣服帽子除去拿在手上,然後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個宅子。
這宅子他收到之後,從未來看過。
他一開始是想找傅蘊安一起過來看的,結果碰上瘟疫太忙忘了……一直到現在,他都沒跟傅蘊安說過這宅子的事情。
穆瓊到了宅子門口,就看到門開著,他有些驚訝,往裡走去。
這宅子是一棟兩層高的小洋樓,地方不大但很漂亮,設計的極為精巧,而穆瓊剛進去,就有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子迎了上來。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見到穆瓊,立刻就有些熱情過頭地點頭哈腰。
若是穆瓊剛重生的時候遇到這情況,肯定會不適應,不過這會兒他穿越過來已經很久,卻早已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