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複的挺不錯,記得彆沾水,也彆喝酒,兩天後來換藥!”
“謝謝大夫!”
送走了醫生,陳靜姝走回來,看著護士給李定安換藥。
傷口比小孩的胳膊還粗,像兩條黑蛇,在李定安的背後劃了個十字。已經結了痂,暗紫的裂口七橫八錯,像是蛇身上的鱗片,怵目驚心。
陳靜姝眼神陰冷,捏著拳頭。
“嘶……我以為你會哭?”
“什麼?”
碘酒沿著血痂的裂縫滲進了肉裡,李定安疼的呲牙咧嘴,但還在笑,“這種時候,一般的女人都會哭。還有那天晚上,你不但沒哭,還幫我撿了兩啤酒瓶?陳小姐,你可以啊……”
她又氣又心疼“你還能笑的出來?”
“總比哭的好!”
陳靜姝默然,好久又悵然一歎“以前哭太多,不想再哭了!”
啊?
這就不好往下聊了。
她父母早亡,可能也有點其它原因,陳靜姝很少提,李定安也會儘量避免這個話題。
“彆擔心,隻是皮肉傷!”
“我知道!”
這是鈍器傷,看著可怕,其實隻傷到了皮。胳膊上那一下才嚴重一尺長的鐵釺,刺了個對穿。
好在李定安的體質比較強,沒感染,恢複的也挺快。
包紮好,又交待了幾句,護士和陳靜姝幫李定安穿好了襯衣。
“陳總,李老師!”
剛出了治療室,門外的椅子上“騰”的站起來兩個人,再細瞅沈鎮長,代所長。
出事一個星期,縣領導陸陸續續看過三四次,沈鎮長、代所長幾乎是隔一天來一次。
不是醫院,就是酒店,跟打卡上班一樣。
由此可見,地方政府很重視。
“麻煩兩位!”
“李老師,應該的!”
陳靜姝殊無表情,連頭都沒有點一下,隻是靜靜的站在李定安的身邊。
很正常我好好的來投資,莫明其妙的就被人襲擊?
這也就罷了,都一個星期了,你們連什麼人乾的都沒查出來?
泥人尚有三分火氣,也就陳靜姝性格好,換個人絕對是見一次罵一次……
李定安懷疑這次是有人故意搞事,所以態度一直都很不錯,還笑了笑“走吧!”
陳靜姝點點頭,幫他按開了電梯,沈鎮長和代所長跟在後麵。
開車的是雷明真,出事那天晚上他在醫院鬨了一場,鬨的很不愉快,所以李定安就沒讓他上去。
看到沈鎮長和代所長,雷明真嘁的一聲“天天看有什麼用,抓人啊?”
陳靜姝深以為然,點了一下頭。
聲音不大,兩個人應該沒聽到,就算聽到了也沒關係。
因為這話,雷明真不止說過一次,見領導就說,更不管你是市裡的、鎮裡的,還是公安局的……
關好車門,發動了汽車,雷明真還在嘀咕“是不是看你就一小小的設計師,人家壓根不重視,就沒怎麼好好查?”
“怎麼可能?”
李定安不由失笑,又看了看陳靜姝,“挨打的又不隻是我?”
他是設計師沒錯,但陳靜姝呢?
那一下是不怎麼重,也沒受什麼傷,但性質不一樣。
不說兩人的身份,也不說保力還是什麼力,就說投資人被具有黑社會性質的歹徒在鬨市襲擊,這是什麼概念?
當地不可謂不重視,偵查和打擊力度也不是一般的大,就差全城戒嚴,挨戶搜捕了。
上級也不是一般的支持,支援了許多警力,不但把刑偵支隊派了一半,許多原本手頭有案子的專案組也抽調了好幾隊。
人也抓了不少,力度不比嚴打時期的低,但見了鬼似的,彆說凶手了,連有用線索都沒查到幾條。
就挺想不通……
“集團領導怎麼說的?”
“投資計劃暫緩,至少在沒有抓到凶手之前,不會再進行下一步!”
看吧,就知道會是這樣?
對方的意圖是不是完美的達成了?
方法很老套,風險也很大,但簡單、粗暴,直達目標。
絕對是老手!
但段牧又說,時家兄弟沒這麼狠,更沒這麼大的膽子,不然他早躺下八百回了。
警察也說,不論是明查還是暗訪,都和饒玉集團沒關係。
那還能有誰?
正轉著念頭,手機嗡嗡的響了兩下,李定安順手接通。
“張處長!”
“恢複的怎麼樣?”
“挺好!”
“挺好就好!”
張漢光回了一句,話鋒一轉,“案子有眉目了!”
“啊,這麼突然?”
“一點都不突然,其實三天前就有線索了,當地怕弄錯了,想著再證實一下,就沒向你們通報。”
“你痛快點!”
“一點耐心都沒有?初步偵察主犯是紀應龍的同夥……哦,紀應龍就是江灣瓷器廠的前任老板,盜墓進去的。”
“人抓住了?”
“沒,暫時就你抓住的那一個,還是江灣鎮本地的,其他的都在逃!”
“那繼續查啊?”
“正在查,也確實有難度總共十二個人,有三個是本地人,也是紀應龍之前的手下,算是前案的漏網之魚,現在抓了一個,兩個在逃,不過有名有姓,遲早都會歸案。
但剩下的九個全是生麵孔,相互稱呼都是用外號……再加上當時是夜裡,夜市的監控質量也不怎麼行,想根據麵部特征對比都沒辦法……還是地方同事想辦法撬開了這人的嘴,問出了其餘兩個同鄉,又根據這兩人的信息查到了這夥人的逃跑路線……”
稍一頓,張漢光又歎一口氣“你也不要覺得當地不用心,委實是這夥人太狡滑當天夜裡他們就出了省,光是出豐城市區,就換了三次車。”
“車哪來的?”
“當然是租的,用的假身份證……當地組織警力,調集市區內所有的交通和安防監控,一幀一幀的對比,用了兩天兩夜才確定了他們出城的方向。然後一方麵聯係沿途警方,另一方麵派乾警追蹤,最後追到了福州!”
好家夥……這何止是出了省,都快出境了……
“抓到人了?”
“還沒有,最後的線索是租了一條漁船出海了,不知道去了哪。”
哈……還真出境了?
就為了一家鄉鎮小廠,至於嗎?
“理由呢,總不能是看我不順眼吧?”
“說是紀應龍進去之前交待過瓷器廠是他的命根子,誰敢買就弄死誰!”
我乾你大爺,這他媽什麼破理由?
紀應龍在哪?
監獄裡。
他現在要是還有這能量和手段,之前才判八年……嗯?
理論確實不止八年……申學虎說的:因為種種原因急於結案,好多還需要補充偵察和欠缺證據鏈的,就沒有考慮量刑。
但這邏輯不對:地還是當地政府主持賣的,有本事,你也統統弄死?
這絕對是有人在混水摸魚,目的就是不想讓人買走瓷器廠:
暴徒是當地人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