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在商業場合唱,那就得額外收費了。”
李俞正色道。
胡燕斌那邊,李俞一樣是這麼操作的。
胡燕斌有個人使用的權限,不代表他可以利用那些歌去開展商業活動。
他在演唱會商演等商業場合唱那些歌是要額外付費的。
除非他搞慈善給歌迷辦福利秀,不收門票錢,那可以不用額外付版權費。
張靚瑩喜出望外,太好了,她要的就是這個回答。
隻要李俞答應把歌給她用就好了,額外付費那些是很正常的事。
版權在華流公司,她要是用人家的歌賺錢,給人家額外付錢不是應該的嗎?
對於張靚瑩來說,獲取了兩首優質歌曲的使用權對她的事業幫助非常大。
如果這兩首歌能跟浪漫滿屋和鬼怪的st一樣紅起來。
說不定會有唱片公司簽她,她可以正式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然後出屬於自己的專輯,實現自己的音樂夢想。
張靚瑩在京城這邊錄製歌曲花了一個多星期。
主要是李俞和張靚瑩雙方的要求都很高,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所以耗費了不少時間。
兩首歌的總錄製成本超過了十萬塊錢。
之前那一萬塊隻是給張靚瑩的個人酬勞,剩下的九萬多是租錄音室、找樂手做伴奏等多方麵的支出。
在這年頭,平均五萬一首歌的錄製成本已經算很高了。
一般質量優秀的歌曲錄製成本市場價在兩三萬塊上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