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再次證明了色界前輩們常說的那句話“女人一旦放開了,天地都變了顏色。”
“大爺,歡迎下次常來哦。”
李老板很享受被美嬌娘調戲的感覺,戀戀不舍的送到門口,倚在門框上,媚眼兒一個勁的拋,手指頭還填進嘴裡。
惡心死了。
花夜神走了。
帶著滿滿地幸福。
就像知道李南方會在窗口注視著她那樣,在揮手擺住一輛出租車,上車關車門時,給他來了個飛吻。
這似曾相識的動作,讓李老板想到了他的白牡丹。
唉,男人就是這種東西。
除非把他的第三根腿打斷,不然他總是吃著碗裡,再看著鍋裡的。
十幾分鐘後,李南方悠悠嗒嗒的走出了連鎖酒店,順著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肋下夾著楊逍偷來的那包衣服,鞋子。
幾乎是陪著夜神姐姐睡了一整天,雖說他沒少乾那種有損體力的活,但因身體素質超級變態,此時不但沒有該有的疲倦,反而精神百倍的。
可能是因為肚子太餓的緣故?
一整天都和花夜神膩在床上,水都沒喝一口,又是在重體力下,肚子不餓才怪呢。
前麵不遠處就是一家小飯館,李南方決定先去那兒墊墊饑。
手裡這團衣服怎麼辦?
不能總夾在肋下吧?
堂堂一大老爺們兒的,卻夾著一身女人穿過的行頭招搖過市,會被人誤以為壞人的。
根據李南方對女士服裝的眼光來判斷,這身衣服自然不是太貴重。
但也不是打工仔舍得買的。
僅僅是這雙鞋子吧,沒有個三兩千的是彆想買得到。
所以李南方能斷定,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是個小資。
他倒是想把衣服還回去,也聽楊逍說起過,這是從連鎖酒店對過的醫院裡偷來的。
可他沒法還。
一來是楊逍並沒有說,是從哪棟樓的更衣室內偷的。
二來是失主肯定報案了,他這時候再去送衣服,就是自投羅網,要接受法律嚴懲的。
那麼想來想去,李南方唯有把這身衣服扔掉。
再衷心祝願那位丟衣服的美眉,趕緊去買彩票,說不定就能中大獎了呢。
快走到小飯館時,李南方看到路邊有綠色垃圾箱了。
小飯館十五米內,必有垃圾箱。
“唉,抱歉了。”
李南方歎了口氣,拿起衣服正要投進垃圾箱內時,卻聽背後有人冷冷地說“一聲抱歉,就能彌補蔣默然失去它的悲傷嗎?”
李南方的眉梢眼角,猛地一抖,扔衣服的動作僵硬在了半空。
足有十秒鐘後,他才緩緩回頭,就看到一個算不上偉岸的身影,緩步走上了小飯館的台階。
和荊紅命這種人在一起吃飯,就是一種折磨。
第一,他總是會主動請客,卻不會點能讓人吃飽的飯菜。
第二,他就像個啞巴,吃飯時從來都不說話,細嚼慢咽還很有規律的樣子,會讓人覺得他就一台吃飯機器。
第三,他可能在生氣。
在他走進小飯館內時,李南方是有機會逃走的。
可他不能逃跑,不然用不了半小時,大街小巷就會貼滿緝捕他的通緝令。
再說,這是真心關心李南方的人。
不然,人家為毛幫他養情人呢?
所以李南方唯有抱著衣服,乖乖坐在他對麵,看著他那筆在菜單上,總是勾畫那些薑汁藕,皮蛋豆腐之類的。
難道,他不知道李老板當前急需大魚大肉來進補嗎?
更可氣的是,他就點了兩個菜,要了一碗白飯,視服務生那幾乎要翻出眼眶的白眼為無物。
這是擺明了他吃,李南方看。
李南方還不能發脾氣。
長輩給你顏色看時,你卻梗著脖子耍性子,那純粹是找抽。
幸好,荊紅命也不是太冷血的人。
用了足足半小時,才把兩個盤子,一個碗都吃的比狗舔的還乾淨後,才拿起紙巾擦了擦嘴角,對一手捂著肚子,不住咽口水的李南方說“等會兒,會有人陪你吃飯,喝酒。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哪怕用酒水洗澡,那個人也隻會花癡的看著你。”
他沒說那個人是誰。
李南方也沒問——在外麵時,荊紅命就已經說過了。
“十叔,我現在不想暴露回國的消息,倒不是故意瞞著您——”
李南方剛說到這兒,就被荊紅命打斷“我知道。不用說了。”
李南方還是說“我也不知道這身衣服,會是、是她的。這衣服,是一個大魔頭替我偷來的。”
“你先閉嘴,聽我給你講個故事。”
就在李南方剛故作隨意的去拿水杯時,荊紅命卻搶先端走了水壺,開始給他講故事。
荊紅命覺得,李南方唯有在又累又餓時,才會對蔣默然的故事記憶深刻。
李南方隻好撓了撓耳朵,表示洗耳恭聽。
剛開始聽時,他還因肚子越來越餓而心神不定。
但聽了片刻後——相信有人拿刀子擱在他脖子上,讓他去吃飯,他也不會吃了。
得知蔣默然對他這樣用情,把對他的思念都寄托在那雙鞋子上後,李南方假如還有心思去吃飯,那麼他還算是個人嗎?
“好了,該說的我都說了。你現在有什麼感想?”
荊紅命拿出香煙,自顧自的點上了一顆。
李南方想了想,才說“我會告訴她,隻要她不嫌棄我是個有婦之夫,我就會對她好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