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頓酒喝得還是挺開心的,至少他自己挺開心的,反正最後就喝多了。
說你喝多了就喝多吧,大不了大家一起回家睡覺,結果喝多了非要跑出去跑3000米。
臥槽,這剛吃完飯又喝完酒跑3000米,你是不是有病啊?
但是我也攔不住啊,因為大臉跟在他屁股後麵跟要非要跟他一起跑。
好吧,那你說跑就跑唄,結果這倆人一邊跑還一邊脫衣服,這到底是哪個地方的3000米啊?搞得那麼放蕩。
知道的說我們是部隊,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們什麼男公關部呢。
好吧,那你跑完3000米都沒有事情了吧,我想大家都能回去睡覺了吧。
結果我真的太低估張森了,我到底也不知道他體力過剩呢,還是喝了酒太興奮,他居然說他要去遊泳。
這不有病嗎?大晚上還是大冬天。這時候遊泳是要死啊。
然後我死活賴活的拉著他,跟他說沒有泳池。結果森哥也沒慣我毛病,他跟我說他要去海裡遊泳。
於是神奇的一幕發生了,我們班四個人死死地拽著要往海裡跳的張森。
當時我拽著他的皮帶,本以為這樣他就沒辦法了,結果又是神奇的一幕發生了。
他居然把自己的皮帶解了,褲子脫了。
然後嘛,全大隊就看著光著屁股的他,縱身一躍,跳下大海。
跳下海的時候,大隊參謀都急了,警衛連的衝過來要下去救他。
但是不得不說我們森哥的體能還是很好的,至少還沒等我們下去救他,他自己遊到我們碼頭,然後走著樓梯上去了。
第二天張森宿醉醒來,聽到大隊紛紛的傳言,說有人光屁股跳海了,他還一臉萌萌噠的看著我們問“誰光屁股跳海了?”
對此我們隻能看著他冷笑。
……
話說前幾天我寫跟我老婆認識還有交往的那一段,好多人說我寫的不夠詳細,他們很好奇我到底用什麼樣花言巧語騙來的老婆。
其實也不是特彆難,簡單來說就是投其所好。
比如說我老婆那時候喜歡吃麻薯,那我就一天到晚給她買麻薯。
而且我就盯著那個最貴的牌子買,一口氣買了十斤。
15天後,我老婆打電話委婉的告訴我,這個牌子的麻薯,她吃厭了。
ok,一點問題都沒有,於是我又找了另外一個牌子的麻薯,當然也是比較貴的那種。
然後接下來三個月我就不斷的買各種各樣的麻薯,各種牌子的麻薯。
最後我老婆殺到部隊,把我打了一頓。
一邊打一邊喊“你有病是不是啊?你有病是不是?三個月買了60斤麻薯,我這是要準備成為糯米精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