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聯勝倒了。
曾經盤踞香港銅鑼灣、旺角、深水埗的十二堂口,如今隻剩下空蕩的會所、鏽蝕的關公像,和牆角斑駁的血跡。警方查封了三十七處據點,凍結資產超過二十億港幣。王振邦在逃亡途中於澳門被捕,靚坤在泰國被引渡回國,而周國棟,已正式被廉政公署起訴,麵臨終身監禁。
城市仿佛鬆了一口氣。
媒體稱這場“清影行動”為“香港警隊史上最徹底的自我淨化”。報紙頭版刊登著林國南站在廉政公署門前的照片,標題寫著:“臥底歸來,英雄無名。”
可林國南知道,英雄從來不是他。
他隻是個在黑暗中走得太久的人,終於看見了光——可那光,照不進他心裡的某些角落。
他站在北角一棟舊樓的天台上,望著遠處維多利亞港的夜景。海風拂麵,帶著鹹腥與涼意。他手中握著一杯冷掉的茶,茶杯上還留著裂痕——那是三年前張永成送他的,從未換過。
手機震動。
陳誌明來電。
“上頭決定,給你恢複警籍,晉升為總督察,調任octb特彆行動組主管。”陳誌明聲音裡帶著笑意,“你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穿警服了。”
林國南沉默片刻,輕聲道:“我不會回去。”
“為什麼?”陳誌明聲音提高,“你付出了這麼多,犧牲了這麼多,現在勝利了,你卻要走?”
“因為我不是為了勝利才留下來的。”林國南望著夜空,“我是為了真相。現在真相大白,我的任務,結束了。”
“可警隊需要你!”陳誌明幾乎在吼,“我們剛清除了周國棟,可誰知道下一個‘影子’會不會出現?你走了,誰來守住這道防線?”
林國南閉上眼。
他想起張永成死前那晚,兩人在警署天台喝酒。
“國南,”張永成說,“我們做警察的,不是為了抓多少賊,破多少案。我們是為了不讓無辜的人,死得不明不白。”
他睜開眼,輕聲道:“誌明,我守過了。現在,該讓彆人來守了。”
電話那頭,長久沉默。
最後,陳誌明歎了口氣:“你打算去哪兒?”
“不知道。”林國南微笑,“也許去內地走走,也許去東南亞。聽說程誌安在曼穀開了一家小茶館,他說,茶比槍好。”
陳誌明笑了:“那你記得替我帶杯茶。”
“一定。”
電話掛斷。
林國南將茶杯輕輕放在天台邊緣,轉身離去。
他知道,他再也回不去了。
不是回不去警隊,而是回不去那個曾經相信“正義必勝”的自己。
他已見過太多黑暗——黑幫的殘忍,警隊的腐朽,人性的搖擺。他親手將“影子”拉出,可他自己,也早已被影子吞噬。
他不再是那個可以挺直腰杆說“我是警察”的林國南。
他隻能做一個,知道真相的人。
三天後,林國南出現在北角警署門口。
他穿著一件舊風衣,手裡提著一個檔案袋。
值班警員認出他,立刻起身:“林……林先生?”
“我來自首。”他聲音平靜。
警員愣住:“自首?您……您開什麼玩笑?”
“我沒有開玩笑。”林國南將檔案袋放在桌上,“這裡麵,是我三年來以和聯勝副龍頭身份簽署的所有命令、參與的所有行動、下達的所有刺殺令。”
他頓了頓:“我殺了十二個人。有些是該死的惡人,有些……也許不是。但無論如何,我動手了。我該為此負責。”
警員手抖:“您是英雄!您摧毀了和聯勝,揭露了周國棟,您……”
“英雄不需要殺人。”林國南打斷他,“警察也不該以黑製黑。我做了,所以我必須承擔。”
他摘下隨身的槍,放在桌上:“我自願接受調查。無論判多少年,我都認。”
消息迅速傳開。
陳誌明趕來時,林國南已被戴上手銬,坐在審訊室裡。
“你瘋了?”陳誌明衝進辦公室,“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麼?”
“我知道。”林國南看著他,“我比任何時候都清醒。”
“你自首,等於承認你是黑幫頭目!你三年的犧牲,全成了罪證!”
“可那本來就是事實。”林國南微笑,“我不是警察,臥底三年,我成了真正的黑幫。我下令殺人,我收受賄賂,我用暴力維持秩序。這些,都不能因為‘目的正義’就被原諒。”
“可你是為了正義!”陳誌明怒吼。
“正義不該有汙點。”林國南輕聲說,“如果連我們都要用黑暗來守護光明,那光明,還值得守護嗎?”
陳誌明啞然。
他忽然明白——林國南不是在自毀,而是在完成救贖。
他不是為了逃避責任,而是為了承擔。
林國南的案件,轟動全港。
媒體稱其為“黑警歸來案”。輿論兩極分化:
有人痛罵他“偽君子”,說他“披著正義外衣行凶”;
也有人高呼“他是真英雄”,請願要求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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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學者撰文:《林國南現象:當臥底成為罪犯,我們該如何定義正義?》
庭審持續了四十天。
檢方列出他參與的十二起暴力事件,包括:
202x年,下令刺殺敵對幫派頭目“大b”;
202x年,縱容手下在油麻地鬥毆致人死亡;
202x年,收受地產商五百萬,協助強拆舊樓。
林國南沒有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