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為男性,二十八歲,昨晚因為要給他二叔送遺落在他家的帽子,於晚上十點十分出的門。死者二叔家距離死者家隻有不到兩百米的距離,畢竟,這村子也不大。事情就發生在距離死者二叔家門口五十米的位置,身上的傷口明顯為大型野獸所致——這點裴娜不需要什麼專業工具就能看出來,她本身就是野獸,對各種野獸的齒痕都很熟悉。
叢林之中,被野獸咬死、吃剩的動物軀體比比皆是,看多了,自然就記住了。
從齒痕的形狀來看,大概率是一隻狼做的。
從妖氣的殘留量來判斷,大概率隻是一個剛能化形沒多久的小妖。
從現場的腳印來看,這個小妖應該往北去了——腳印雖然已經被踩亂看不清楚,但還是能辨認一下朝向的。
收集完可用的線索,裴娜不禁有些想念沈誠——這家夥如果在的話,肯定聞著味兒就把案子給破了。至於她自己——驗個屍還行,真讓她破案,她也不會。
可現在就隻能靠自己了,思考再三,裴娜說現場勘察完了,村長立刻詢問能否將死者收殮。在得到同意之後,趕緊讓幾個膽兒大的村民收拾好了現場。
“這幾天讓村民都不要出門,”裴娜跟村長交代了一下,“尤其是太陽下山以後,剩下的該怎麼辦,按照你們村的習俗來。你先去安排,回頭我有些事要問你。”
死者為大,村長趕緊去辦了,兩個小時以後,安排妥當的村長來到了破旅店的院子裡,裴娜早就在那等他了。讓裴娜有些意外的是,村長在看到破旅店的老板鼻青臉腫的樣子時,非但沒有問什麼,反而狠狠地啐了一口——
“活該!我就說你這個貨早晚得讓人打死!”
——看來村長也不待見這家夥。
“你們村是什麼時候開始‘鬨妖怪’的?”等到村長落座以後,裴娜立刻開始了詢問,沒給村長說討好話的機會——她可沒那個時間浪費。
“這個嘛……大概是半個月左右的樣子吧。”村長估摸了一下時間,“或者十幾天?記不住了。”
“這怎麼可能記不住?”裴娜皺了皺眉——心中盤算了一下日子,剛好是暗五行鬨得最凶的那陣,穆小雅也是那個時候受的傷。
奇了怪了,怎麼所有事都趕在那幾天發生?
“不瞞您說,一開始就是丟了兩隻雞,後來還找回來了一隻,要不是找回來的這隻又丟了,大夥兒都以為是雞自己跑出去的呢!”村長皺著眉用力回憶著,“不過出事的那家人我倒還記得,是村口老李頭家。”
“嗯,”裴娜點點頭,將村長的話簡單記了一下,“後來呢,類似這樣的事情還發生過幾起?”
“我想想啊……”村長點了袋旱煙,嗆得裴娜直咳嗽——蛇類最怕這種帶有刺鼻氣味的東西了,“那之後又過兩天,他二嬸兒家的老母豬丟了,後來在南邊村口外的草叢裡找到的,被吃得就剩一副骨架,骨架都不全。”
“然後是他二大娘家的看家狗、他趙叔家的老驢,馮老太曬的臘肉……”
“……說點跟人有關的。”裴娜有些不耐煩地打斷了村長的話,後者趕緊陪著笑應和著。
“然後就是我出門找派出所之前,老高頭他兒子丟了,最後隻在村口找到一隻鞋——那鞋是他家老娘親手給他做的,那小子很孝順,不可能隨便丟在路邊的。”村長一提到這個,眼中閃過了一絲恐懼,“後來……我帶人去村外看過,找到了幾根骨頭,也不知道是不是老高頭家那小子的,唉……聽說還是個大學生,真是可惜了,我這破村子就出了這麼一個。”
“時間呢?也是晚上?”
——兩個人了,裴娜心說不管是啥妖怪,報不報除魔部已經沒什麼意思了。按照除魔部的規矩,無故殺人一次還能再稍微審審,沒準兒能查出來個誤殺;但連續殺兩個,還是將屍體啃得殘缺不全的這種,那除魔部來了以後,百分之百是當場格殺。
在除魔部的概念中,惡鬼孽妖人人得而誅之。
“可能是吧,老高頭說,他家那小子晚上出門上廁所,然後就沒再回來。”村長一臉惋惜地歎了口氣。
“還有彆的麼?和人有關的。”
“沒了,再後麵就是今天,孫嬸兒她兒子。”村長搖了搖頭。
“行,那就到此為止,今晚你讓村裡所有人都鎖好門窗,誰都不準出門,聽見什麼動靜都不準出來。”裴娜心中有了數,既然死活都是個弄死,與其等除魔部的人千裡迢迢趕過來,不如自己下手。反正如今證據確鑿,自己寫的筆錄上也有村長的簽字——雖然這份筆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但至少能在妖界那邊證明自己不是濫殺無辜。
幫人可以,首先得把自己的麻煩先摘出去再說。
“我再重申一次,如果有人敢擅自出門,不管什麼理由,死活後果自負,聽明白了麼?”
“明白、明白……”村長連連點頭。
喜歡妖樓記請大家收藏:()妖樓記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