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6月20日,有五名醉酒英國水手在香港尖沙咀村與村民發生毆鬥,其中村民林維喜在打鬥中傷重不治。
這件事情原本隻是一件很小的人命案,但由於凶手是英國人,受害者是大清子民,對於誰能擁有執法權,雙方自然就有了不同的看法。
林則徐得知消息後,立刻下令。
“去通知義律,他必須要交出凶手,由大清官員依法懲治!”
鏡頭一轉,在香港碼頭附近的英國船隻上。
義律砰一聲,敲響手中的木槌。
“你們五人因鬥毆導致有人喪命,每人應賠償五英鎊,並接受一年的監禁!”
“你們將會被送回大英帝國服刑,監禁之日從今天開始算。”
聽到這裡,在場受害者林維喜的家屬頓時極為不滿,大聲抗議。
“區區二十五英鎊的賠償和一年監禁就算了?”
“殺人應該償命!”
“從這裡回你們英國,時間怕是都要一年了吧?這不是等於白白將他們送回英國嗎?”
麵對這些抗議,義律無動於衷,淡淡道:
“這就是大英帝國的最終裁決!”
“好了,將這份裁決結果送去廣州吧。”
英國水手們強行將抗議不止的受害者家屬趕回了岸上。
義律審案結束,站了起來,看向海麵。
不遠處的海麵上,幾艘英國戰船正在停泊著。
這些戰船,是義律通過緊急申請,從距離大清最近的殖民地新加坡調來的。
義律臉上浮現出得意表情。
“哼,有了這些戰艦,我倒要看看林則徐敢對我們怎麼樣!”
兩廣總督府。
“什麼,這個義律竟然敢這麼做?”
在場的諸多官員聞言,心中都極為憤怒。
按照大清律法,殺人就該償命。
而這五名凶手,竟然僅僅各判了一年監禁,還特地送回英國本土。
這是明顯的徇私!
廣東巡撫怡良沉聲道:
“林大人,我們已經查證過《萬國公法》了,義律並非英國冊封並得到大清承認的領事,英國人在大清境內也沒有領事裁判權,這件案子就應該由大清官府進行審理!”
林則徐呼出一口氣,表情沉凝地對著在場眾人開口。
“各位,是時候直接中斷所有貿易,以懲治這些不法英國商人了。”
兩廣總督鄧廷楨有些擔心,道:
“這樣會不會讓英國人狗急跳牆?”
林則徐搖了搖頭,堅定地開口道:
“是英國人率先挑釁,若是我們不堅決回擊,怎麼對得起枉死的大清百姓,怎麼對得起皇上和萬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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