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開始在原始森林深處的三百五十公頃老林子,到後麵又通過關係分批買入了兩百多公頃山林,將地盤向北部城鎮淡汶安靠近,以此來縮短並入路網的距離。還在港口旁買了倉庫用地和小煤礦。
錢雖然是大風刮來的,但一筆又一筆的扔進去,也是要有回報的。
沒工人可用怎麼辦?
想辦法找人唄。
找任勞任怨的,還要好管理的。
權衡來權衡去,主意又打到了安南難民頭上……
北安南用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了結了南安南。74到75有大批難民逃離故土。70年代末的情況前麵提過了,又有大批華裔被強製驅離。
累積下來,五年的時間大約有300萬安南人淪為難民。
東大和港島各自接收了大約20萬。暹羅作為地理上最鄰近的國家,陸路和海路一共入境了大約100萬。其中大部分被轉送至第三國,剩下的南部地區劃建了難民營進行收容。
對於滯留的難民,暹羅長期采取嚴格的限製措施,圈在特定區域內不允許踏出半步。
暹羅的應對方式並不是特例。
馬來共接收了大約25萬,陸續送走分流了二十多萬。剩下的四萬多人,被安置在吉蘭丹州一座隻有一平方公裡的孤島上。說是安置,就是通過硬隔離的手段給圈了起來。
菲猴兒也建立了幾個臨時收容中心,大概接收了幾萬人,沒個明確的數字。
呂宋接收約五萬,主要集中在蘇門答臘。由於國內經濟壓力,成天要求聯合國難民署儘快協調第三國接收。
老美是最大的接收國,加州橙縣不有個“小西貢”嘛,就是由接收的難民組成的。雖然數量不少,但挑挑揀揀,隻要有技術和有商業經驗的。
撿有用的挑走一批後,就收緊口子搞了個“有序離境計劃”,每年隻象征的批準百十來個入境。
楓葉國接收了十多萬,主要由民間團體推進,安置在多倫多、溫哥華和蒙特利爾,填補漁業和農業的人口需要。
土澳在70年代末廢除“白澳政策”後也開始接收,安置在悉尼和墨爾本。跟老美一樣,優先接收技術移民和有商業經驗者。
高盧作為“強關聯國”,接收了十幾萬,安置在巴黎十三區的“舒瓦西三角”。語言不通還遭到排擠,形成了一個被外界孤立的貧民窟。
另外,漢斯接收了幾萬,戴英接收了一萬多。北歐幾個比較發達的國家也通過配額製少量接收。
總的來說,眼下依舊在南洋幾個國家滯留的難民,基本都是被美西方國家挑剩下的,沒文化、沒技能,沒人願意接收的“三無”人員。
不全是壞處,沒有出挑的人物,意味著好管理。也不用給什麼薪資待遇,管飯就行。
眼下南洋地區的糧價不算高,弄個幾千人養起來壓力不大。甚至可以開點稻田讓他們自己養活自己。
真正的難點是,怎樣讓沙巴州願意接收。
沙巴州在馬來聯邦內屬於比較特彆的存在。
63年以“邦”的身份加入聯邦,享有與馬來亞聯合邦平等的法律地位。在移民、教育、資源收益、棕窖等領域享有高度自治權。
74年是聯邦以立法形式將石油資源收歸國有,沙巴的收益分成從百分之四十被壓縮至百分之五,還是以特彆撥款的形式劃撥。導致經濟自主權被極大削弱。
76年聯邦又單方麵將沙巴從“邦”降為“州”,取消其在聯邦立法中的否決權,並擴大聯邦對州事務的乾預權。
這一係列動作,讓沙巴由原住民組成的管理集團非常不滿,對抗情緒非常重。隻是實力不濟,沒資本實質性的反抗。
眼下即便權利被極大的削弱,沙巴眼下依舊保持著很高的自治權。
比如獨立移民權。
州府有權決定放哪些人入境,可以頒發居留證,還有公民權的最終審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