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換方式問:“那今天上午和誰在一起?”
徐強哪裡敢把自己包夜的事說出來,就搖頭:“我一個人在酒店睡覺。”
“中午一個人在飯店吃飯。剛吃飯,就接到你打電話。”
張致遠忙問:“在哪個酒店睡覺?”
這下,徐強沒辦法裝糊塗,想著,自己包夜的事不說出來,酒店也不會說的,忙說:“在藍月亮大酒店,506房。”
張致遠繼續問:“中午在哪個飯店吃飯?”
徐強忙說:“解放路和環城路口那一家,一口香飯店。”
張致遠繼續詢問:“你坐的什麼車回來的?”
徐強忙說:“我打的士回來的。花了一百元,沒有拿車票。”
“車牌沒有注意,在公安局門口停的車。”
張誌遠便說:“好,我們核實一下。”
“你暫時在這裡呆一下。”
徐強明白,這是公安機關按照辦案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對被傳訊的人員做暫時的滯留。
便於繼續調查取證。
達到二十四小時,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就必須依法釋放被傳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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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隻好點了點頭,老老實實配合。
張致遠馬上安排警察聯係藍月亮大酒店,調查徐強是否住在哪裡?還有什麼人和他在一起。
結果,藍月亮大酒店的前台服務員查詢後回複:“506不是徐強的身份證登記的。是廖秋水的名字。”
警察一聽,這不能證明徐強沒有住在那裡。他們知道,很多客人住賓館,往往是朋友開的房間。
但徐強卻沒有交代出廖秋水的情況,就有可疑。馬上報告給張致遠。
張致遠當即再來問徐強:“我們調查了,昨晚,藍月亮大酒店506房間,不是你的身份證開的房。”
“這不能證明你住在那裡啊。”
“那你說是誰幫你開的房間?”
徐強沒想到,自己把這事忘記了。
當時是要廖秋水開的房間,這個時候隱瞞不住了,想到廖秋水已經跑路了,那他不擔心什麼。
就裝作突然想起來的說:“我忘記了,是我的朋友廖秋水開的房間。”
“昨天晚上,我就是和他在一起喝酒。”
這下對上號了,張致遠就覺得徐強昨晚是喝高了,斷片正常的。
他繼續問:“廖秋水的電話是多少,我們跟他核實一下。”
徐強想到,廖秋水已經把手機關機了,也不會用這個號碼了,當即毫不猶豫的說了出來。
張致遠馬上吩咐警察跟廖秋水聯係,卻發現是打不通。感覺這是信號的問題,沒有多想什麼,暫時不聯係了。
張致遠想著,藍月亮大酒店的前台服務員證明徐強和廖秋水在一起,就證明了徐強的正常行蹤了。
這樣,就可以排除徐強的嫌疑。
但他沒有立即釋放徐強,還是繼續將他留置在刑偵大隊。
他馬上將調查的情況報告給劉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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