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按照陳天浩的思路,馬上查清楚不記名看是在昨天下午四點一十分鐘在縣城一家手機服務店買的。
警察拿出了徐強的照片遞給店主辨認,店主因為生意清淡,昨天隻賣出一張電話卡,馬上認出,就是徐強。
警察發現了新的線索,一分析,徐強要正常的和廖秋水聯係,那直接用自己的手機聯係。
這另外辦一張不記名的電話卡,馬上跟廖秋水聯係,就表明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然後,根據幾次通話的時間段分析今天中午的通話,就顯示廖秋水開車撞死了常務副部長後,逃跑成功了,就打電話告訴徐強了。
然後,徐強把不記名卡丟掉,銷毀證據。廖秋水的電話關機,躲避追查。
警察跟著這個線索,就正式趕往藍月亮夜總會去調查廖秋水,看看他還在藍月亮夜總會沒有?如果離開了,什麼時候離開的等等?
這一調查,就發現廖秋水在昨晚上十一就請假說家裡有事,馬上離開了。然後,今天下午,主管打電話聯係廖秋水,都沒有聯係上。
就判斷,廖秋水是去準備車輛,跟蹤常務副部長了。
然後,想到了肇事車是一輛舊麵包車,便馬上在水利飯店和縣委大院四周調查,看看大家什麼時候見到了那一輛麵包車。
這時,大家聽說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被車撞死了,大街小巷都議論紛紛的。
有的聽說了是一輛舊麵包車,有人就說看到那輛車停在了水利飯店附近呢。那車啟動後,按照正常的情況,不可能一下子開那麼快。這竟然開那麼快,肯定是故意撞人的。
警察從這些群眾的口中知道了這情況後,就分析,那麵包車司機就是在跟蹤組織部的常務副部長。
看到常務副部長出來了,正好是一個人時,馬上加足了馬力衝了上去。把常務副部長撞飛後,不管死活,馬上跑了。
這樣,就給人留下一個肇事逃逸的假象。
萬一被抓住了,賠錢了事。不承擔刑事責任。
現在,經陳天浩的指點,很快查到了徐強和廖秋水偷偷摸摸聯係的情況,一對比,感覺徐強雇凶殺常務副部長的嫌疑越來越大。
到了晚上八點鐘,除了刑偵大隊按照陳天浩的思路,鎖定了徐強,追查到了有用的線索外,追查肇事車的警察,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感覺目擊證人指認的那麵包車不見蹤影,像突然間從人間消失了一樣。
各路情況彙總到劉誌新這裡。
馬上把這些情況告訴陳天浩。
然後接其他情況,忙說:“前年十月,廖秋水打傷的受害人叫肖三月,泉水鎮上的人。”
“當時,廖秋水和幾個混混在泉水鎮泉水飯店吃飯,肖三月也在那裡吃飯,兩人的桌子挨著的。肖三月不小心碰到了廖秋水,廖秋水就抓住了他暴打。”
“肖三月反擊,廖秋水一夥圍著肖三月繼續打。然後,廖秋水拿起了啤酒瓶砸爛,對著肖三月的臉狠狠的劃了兩下。造成了一道長達23厘米的傷和一道11厘米的傷。”
“經過縣人民醫院法醫鑒定為一級輕傷。”
“然後,廖秋水的哥哥和徐強是初中同學,找到徐強幫忙。”
“徐強找到了馬洋幫忙,申請對肖三月的傷重新做法醫鑒定,然後,他們找了市人民醫院的法醫鑒定中心,鑒定為輕微傷。賠了三萬多元錢,就把廖秋水放掉了。”
“然後,肖三月就離開了泉水,聽說現在京城搞物流。”
陳天浩一聽,就確定了徐強嫌疑非常重,馬上說:“立即拘留徐強,對他進行審訊。”
“對馬洋停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