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就感覺劉陽是想讓馬洋取得劉誌新了。隻是能不能做到,那他們不知道。這個位置是非常重要,非常敏感的。以前,縣委書記和縣長都會爭奪這個位置,把自己的人選安排上去。
現在是由市公安局安排人選,不由縣委安排。但是,縣委有建議權。那縣委書記和縣長,誰的後台大,就會影響到市公安局的決策。權力強大的領導才能把自己的人安排在縣公安局長的位置上。
精明的領導明白,劉陽的後台大,可以影響到市公安局的決定。但是,陳天浩不答應,那市公安局也可能不會同意劉陽推薦的人選。
在大家的驚疑中,劉陽開門見山的說:“同誌們,現在由於誌新同誌工作太忙,無法兼任縣公安局長的工作,現在我決定,讓馬洋同誌代理縣公安局長。”
嘩啦啦......
大家沒想到劉陽是赤膊上陣了,直接利用縣委書記的權力,把劉誌新的縣公安局長給免掉了。讓馬洋代理縣公安局長了。
這就是在赤裸裸的打劉誌新的臉,幾個小時前,劉誌新對馬洋停職檢查了。現在劉陽卻任命馬洋代理縣公安局長,取代了劉誌新。
按照道理,對於縣公安長的任命,是由市公安局負責。縣裡隻是提議權。
而縣裡要推薦人選,都要經過縣委常委會討論。
可劉陽采取臨陣委任代理局長的方式,就可以突破那兩項規定。
就是他作為縣委書記,在關鍵時候,可以委任代理局長,然後按照程序向縣委常委會通報一下後就,再向市公安局提議。
不管能不能通過,那是以後的事情。
現在,縣公安局就由馬洋負責了。
張劍光馬上高興的鼓掌,表示服從劉陽的決定。
紀檢組長跟著鼓掌,不是表示服從,是不敢得罪劉陽。
孫海濤明顯的不服,可不好表示反對。隻好不鼓掌,也不表態。
副局長餘波、政工室主任楊莉也沒有鼓掌,顯示不表態。這樣,既不會得罪劉陽,也不會得罪陳天浩。
劉陽宣布自己的決定後,不在乎大家鼓掌不鼓掌。他隻要行使了自己的權力就行了。
馬上說:“昨天,我們縣裡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結果,我們公安局的一些同誌,為了爭取立功,憑著猜測,就把這起交通事故認定為故意謀殺。”
“然後,捕風捉影的,把徐強給抓了起來,在社會上引起了很不好的影響。嚴重的損壞了我們政法機關的形象。”
“現在,為了維護我們政府形象,不捕風捉影的辦案。要實事求是的辦案。馬上徐強釋放。”
大家驚得大跌眼鏡,沒想到劉陽會以這樣的理由把徐強釋放。
孫海濤忙反對著:“書記,對於徐強的偵查,我們不是捕風捉影。”
“現在有證據證明他違法犯罪了。”
劉陽忙質問著:“有什麼證據證明他雇凶殺人了?”
孫海濤忙說:“他在前年十月,廖秋水把肖三月打傷,經過法醫鑒定為一級輕傷。徐強濫用職權,私放了犯罪嫌疑人廖秋水。”
劉陽忙說:“這件事我知道。”
“徐強是感覺那鑒定有問題,要求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
“如果認為有問題,那把徐強釋放後,你們可以繼續調查清楚再來處理。”
“現在,馬上把徐強放了。”
孫海濤態度堅定的說:“書記,我們司法機關是依法獨立辦案,這個我不能服從您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