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非神明烙下的詛咒,而是文明存續的原始欲望動力失控的欲望焚毀神殿,馴服的欲望點亮明燈。”
這本書的開篇第一句話就吸引住了蓓露絲,關於七宗罪的話題她聽過很多,褒貶各異,說什麼的都有,這也是她非常喜歡的一個話題,讓她忍不住繼續研讀下去。
傲慢,是尊嚴的脊梁,是拒絕被奴役的骨血,也是罪惡的源頭,認知的牢籠,它先將人分為三六九等,然後摧毀溝通的橋梁。
嗯……這段話聽起來有些難懂,但是細細品味之後,覺得有一些道理。
暴怒是正義的雷矛,滌蕩汙濁的霹靂,更可能化作焚城的烈火,灼毀因果的混沌,將聖地變煉獄。
是的,亂發脾氣不好,可是要一點脾氣都沒有的話,也不對。
情欲是繁衍的聖歌,連接生命永恒的星火,可縱欲卻是人格的解體,物化生命的煉獄。
這個不太懂,感覺凡事都應該適可而止。
懶惰是前衛者冥想的沃土,其中圈養著靈性的冬眠,可懶惰也是墮落的溫床,能孵化出腐朽的怪胎。
這一點蓓露絲是認可的,因為聽艾倫說,很多很實用的發明都是因為有人想偷懶才想出來的。
懶惰有兩種,一種是想要偷懶,但還要想辦法把工作做完,而另一種就真的是在偷懶了。
嫉妒是進化的火種,蘊含著追趕強者的執著,可它更是自噬的毒藤,在深夜啃食著怨恨的靈魂。
蓓露絲點了點頭,嫉妒人人都有,她當然也不例外,不過她會把這種嫉妒轉化為自己上進的動力,而有的人卻把這種力量變成了對彆人的破壞和詆毀。
貪婪是文明前進的核心,突破生存的渴求,可如果不加以收斂,就會變成靈魂的病變,化作吞噬萬物的深淵。
對啊,人人都是自私的,人人都會貪婪,可是是把它變成動力,還是把自己變成魔鬼,就在一念之間。
暴食是對勤勞付出的禮讚,是萬物交融的盛宴,但絕對不是麻木味覺的墳場,暴殄天物的奢侈與浪費。
嗯,吃飽就行,稍微吃好一點也無可厚非,但是將某些物種吃到滅絕實在是可恥,因為就連草原上的狼都知道自然循環法則。
這本書上的觀點和蓓露絲一直堅持的理念很像,說的很合她的胃口。
書籍的開始是對作者對七宗罪的理解,而後麵則是對每一項的更加詳細的描述。
自信如薪,略高成傲骨,過熾化自負。
自信又如泉,略低成謙卑,過枯變自卑。
故而人生行路之道當以脊梁撐穹頂,勿用下巴指星辰,可容他人光芒刺目,莫使心燈溺於幽井。
蓓露絲看完這一段忍不住拍手叫好。
而酒徒則悄悄坐在她的身旁,兩人一同讀一本書。
書中順帶著講了一個簡短的小故事:
一個布袋。
它是一個空空如也的布袋,蜷縮在繁華街道的陰影中,被過往行人隨意踩踏,甚至被當作擦鞋布。
命運的轉折發生在一個發了橫財的主人身上,他將其抓起,在其中傾入了一袋詐騙得來的金幣。
布袋突然被供奉在高貴的位置之上,主人經常向賓客炫耀它的“智慧”,賓客們也諂媚地撫摸、彈奏它,仿佛它成了財富的化身。
布袋在追捧中逐漸迷失。
它開始對周遭事物妄加評判:“那個人是蠢材!”“不聽我的,這件事注定失敗!”
儘管它的言論荒謬至極,人們卻因金幣的光環而附和。
布袋甚至幻想自己擁有了評判世界的權力,卻未察覺自己的價值完全依附於金幣的存在。
可惜不義之財來的快,去的也快,當金幣被主人揮霍了大半,當受害者揭露了他偽善的外衣,布袋在廝打的人群中被隨意丟棄在角落,重新淪為被踩踏的對象。
它曾引以為傲的“智慧”與“地位”,隨著財富的消散化為泡影。
後麵還有一行小字的注解:在社會中,許多人如同這個布袋:因一時的機遇獲得地位或財富,便開始對他人頤指氣使、傲慢不羈。
然而,當潮水退去,裸泳者終將現形。
保持謙遜與自省,才是抵禦傲慢的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