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安,我們根據鄰居證明,你和你的老婆關係並不像你說的那麼好,你的鄰居說,曾經聽過你們半夜爭吵,對不對?”
“不是,公安同誌,夫妻之間磕磕絆絆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正常嗎?聽說大半夜的,你們還曾經摔盤子摔碗?還有一次,你連電視機都砸了?”
“那是因為,那是因為我老婆看到我塑造的角色心裡不滿意!”
“為什麼不滿意?”
“我說了,那是為了工作,我和一起工作的女演員稍微親近了一些!”
“那女演員就是你上部戲裡飾演女主角的那個丁倩吧!”
“不是,這和我愛人被殺的案子有什麼關係!”
“我們現在就在調查,我看你也猜出來了,我們懷疑你就是凶手!”
“我,我怎麼可能殺害我的愛人!”
“我們在你愛人的櫃子裡,發現了一瓶安眠藥,還發現他親手撕毀了你們的結婚照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同誌,我們夫妻之間有爭吵,我愛人那個人又比較容易激動,有的時候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哎呀,算了,我沒法跟你解釋……”
“你來這裡不就是為了解釋嗎,我們現在要調查這個案子,就要從嫌疑最大的人開始調查起,你就是那個嫌疑最大的……”
你說你老婆在你離家之前還活蹦亂跳的,可是我們推斷出死亡時間,就是你離開家之後,大概一個小時。
還有,當時飛機起飛的時間是在兩個小時以後,你提前兩個小時到機場,這事怎麼說。
“哎呀,從我家到機場那麼遠的路,我之前走過,我覺得那一天肯定會堵車!”
“但是那一天偏偏沒有堵車,你經常坐飛機去外地拍戲,你會不知道什麼時候堵車,什麼時候不堵車嗎?”
“不是同誌,你到底什麼意思啊?”
“蔣安,你就說了吧,到底你老婆是誰殺的?”
“我這不是讓你們調查嗎?”
“我們不是正在調查嗎?”
“你們,你們這是做有罪推斷,反正你們已經認定我是凶手了,現在就在找各種對我不利的證據!”
“那你說我們找到了沒有?”
“你們說的這些完全都是子虛烏有,我跟人家簽了合同,怕遲到,所以早一點出發去了飛機場?”
“那有沒有一種可能,你說的出發時間和你實際的出發時間對不上,你在家殺了你的老婆,然後偽裝成有外人入室,殺人、搶劫,做完這一切之後,你才從容不迫地提著個箱子離開了家,等回到家之後,你又假裝發現自己老婆被殺了……”
“你們,你們到底還講不講理?”
“蔣安,是你,人究竟是不是你殺的,你自己心裡比誰都清楚……”
……
蔣安的案子已經過去一周了,從現場留下的痕跡來看,現在警方高度懷疑這個案子就是蔣安自己乾的。
因為現場沒有發現任何的指紋,雖然有門鎖撬動的痕跡,可是明明一樓的住戶是兩個老人,二樓對麵當天隻有小孩在家。
而且也沒聽到什麼爭吵和搏鬥的聲音。
在這種情況之下,為什麼偏偏一個正值壯年的女子,被人殘殺在了家裡。
難道樓下的老人,還有鄰居家的小孩不是更好對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