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到達現場之後,確認了這東西是炸彈,馬上把這棟破樓裡的所有人都疏散了,並趕緊派來了拆彈專家。
這枚炸彈是自製的,拆起來非常容易,沒一會兒功夫就被拆掉了,結果正在大家準備上樓的時候,二樓突然發生了爆炸。
緊接著連同液化氣罐帶汽油全都炸了,爆炸的衝擊波把樓下的人都衝倒了,二樓的樓板都被炸了個大洞。
但是由於之前樓內的人都被疏散了,這次爆炸除了損壞一些物品之外,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爆炸結束後。警方趕緊挨著個樓層檢查,隨後高德隆投放的那些炸彈,一個個全部都被拆除了。
隨後警方馬上斷定,這件事是高德隆做的,因為這些被安放炸彈的人家都和他有仇,擺在眼前的問題就是去哪抓捕高德隆了。
警方馬上召開緊急會議,對案情進行分析,很快就有人推測,高德隆如果要跑路的話,肯定得先去弄錢。
警察很快就從高德隆的一個朋友那裡得到一條線索,寶雞市那邊有個人欠了他四萬多塊錢,於是便趕緊通知了寶雞警方。
1月29號上午十點鐘左右,寶雞警方去了欠高德隆錢的那個人家裡,結果發現高德隆正在這裡睡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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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馬上將高德隆控製住,並且在他的枕頭下麵發現了一個爆炸裝置和一把自製的手槍,這一下證據確鑿,肯定是你沒跑完。
高德隆落網之後一直沉默不語,警察也沒有打他,而是一直在和他講道理,雙方經過十個多小時的對抗,高德隆最後全部交代了。
交代完案情之後,高德隆說話一句話:“作為一個父親,我能做的全做了,我對得起兒子了。”
2004年8月25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高德隆死刑。
爆炸罪這個罪是很嚴重的,和這個差不多的還有縱火罪,雖然這起案子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性質太惡劣了。
說句不好聽的,就算高等老公直接去仇人家殺一個,也不見得是死刑,沒準還能判個死緩。
但是這種爆炸案一旦成功了,後果不堪設想,如果那個小劉當晚不出去上廁所,指不定要炸死多少人了。
另外被牽連最嚴重的還有那個蔡紅旗,他因為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除此之外徐忠被判了八年,女房東翟永平被判了四年。
2005年1月14號,高德隆在西安被執行了槍決。
高德隆的案子到這裡就結束了,和以往的案子有些不同,作者不知道該如何去總結。
法院判的沒有錯,這種事罪大惡極,就是應該槍斃,但是高德隆在作案之前,確實是挺冤的。
不過那幾個小子也不是奔著打死人去的,就是打架下手狠了一點,把人傷的比較嚴重,再加上醫院的不作為,一大堆因素湊到一起,結果倒黴事兒全癱在了高德隆身上。
這起案子如果硬要去總結的話,那隻能說兩句話,第一,沒想殺人的把人殺了,想殺人的卻一個也沒殺掉。
第二,殺了人的人都活的好好的,沒殺人的人卻被槍斃了!
究竟孰是孰非,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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