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和張寡婦住一間,林瑤林紅住一間,而林誌住客廳。
張寡婦不是不想讓兒子住房間,隻不過她帶來的一兒一女敢把林瑤趕去住客廳,怕是林父和張寡婦得被周圍的人噴的狗血淋頭。
林父在食品廠做搬運工,工資不高,二十八塊,加點補貼,也才三十二塊五。
他為了讓林誌留在城裡,要麼讓林誌接自己的班,要麼花錢買工作,林紅的情況也差不多,那麼,改革開放之後,林家又是哪裡來的錢起家呢?
張寡婦家?還是林父老家?
這倆人要是手裡真有東西,也不會做出這種喪心病狂做套吃絕戶的事情來了。
至於錢母留給林母的工作,早在生病的時候就賣了換藥錢了,還有一部分留給了林瑤,臨終前囑咐她,不要讓任何人知道這筆錢。
薔花從一條褲衩子裡麵縫的暗袋中掏出一疊錢,數了數,一共二百零八塊三毛錢。
這算不算林母臨終前的悔悟?
把錢收進空間,薔花很快就在林父和張寡婦的床腿裡發現了東西。
這張床,是錢父給林母打的嫁妝。
薔花起身,來到房門前,拿出工具兩三下就開了門,直奔四條床腿,一共拆出二十條大黃魚,直接扔進空間裡,又將床腿複原,隨後掃了一眼周圍的角角落落,找到一張一千塊錢的存折,以及幾十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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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和幾十塊錢薔花沒拿,還不是時候,轉頭拿了家裡的戶口本,打開一看,張寡婦和林誌林紅的戶口竟然都在上麵。
這年頭,兒女的戶口不是隨媽嗎?
想了想,哦,是了,一年前,張寡婦救了食品廠副廠長懷著孕的兒媳,為了感謝她,就動了手腳,把她招進了食品廠食堂做工。
正好了不是,要下鄉,大家一起去吧。
薔花拿著戶口本往外走,現在是下午兩點,上工的時候,太陽又大,外麵沒什麼人在。
知青辦事處。
薔花到的時候,辦公室裡隻有一個坐在位置上打盹的辦事員。
“扣扣扣。”薔花敲了敲她麵前的桌子。
“謔!”辦事員猛然驚醒,看著來人,嘴裡的臟話都快脫出口了,最後還是咽了下去。
“乾什麼的?”辦事員沒好氣的說道。
薔花說:“辦理下鄉的。”
辦事員眼睛一亮,清了清嗓子,“戶口本拿來。”
這年頭的人都對下鄉避之不及,現在竟然有人自願下鄉,不用他們做那強迫他人的惡人,她心裡自然高興的。
薔花沒急著拿戶口本出來,而是問道:“我可以幫彆人報名下鄉嗎?”
辦事員的表情變了,上下打量了一下麵前年歲不大的小姑娘,這是被家裡人逼著代兄弟下鄉的?
想了想,上麵並沒有說不可以代彆人報名下鄉的事情,如果真算起來,那些父母拿著戶口給家裡女兒報名下鄉的人不也是在幫非本人報名嗎?
現在城市人多,糧食壓力也大,恨不得多送些人下鄉呢,哪裡還會管這些。
於是她說,“有戶口本就行。”
“那可以選擇去的地方嗎?”薔花嘴角抿著笑再次問道。
辦事員遲疑了下,誰都想選好的地方,但好的地方哪有那麼多。
看出她的猶豫,薔花拿出一張大團結壓在指下,在桌上慢慢推到辦事員麵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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