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蘭“說不定她有設定電話轉接,從媽媽的事務所打給悠子女士的先生的那通電話,就是沒人接聽的時候就會把電話自動轉到手機上的服務。”
妃英理“實在很可惜,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其實在你們到我的事務所之前我打過電話到這裡來,為了確認今天晚上原本的約定,但是電話並沒有被轉接,而是響了十聲之後開始電話留言。”
“那麼,她會不會是覺得先生可能還沒有到家而打了手機?”
“可疑的地方不止是打電話,讓人在意的還有發生屍體的儲藏室旁邊還有一個門可以通往車庫,在那裡放著的垃圾袋很奇怪。”
“為什麼?不是為了丟垃圾方便所以才放在那裡嗎?”
“不是的,奇怪的是那個袋子裡麵的垃圾,有很多我們吃飯的那家西式懷石料理餐廳的火柴,不知道為什麼全部堆在垃圾袋底部,因為悠子女士不抽煙,所以大概是她那個大煙槍先生帶回來的火柴,也就是她的先生跟她一樣經常去那家餐廳用餐。”
“可是悠子女士為什麼跟我們說她先生對美食關心程度幾乎是零,所以總是自己一個人去那家餐廳呢?”
毛利蘭“這樣的話,要不要跟爸爸商量看看?”
“啊?”
“他說不定會給什麼提示。”
“我一點都不想跟魔鬼做靈魂交易。”
“真是的。”
兄弟二人:魔鬼啊……
一段時間後目幕警官得到消息“什麼?在屋裡發現了竊聽器?有五個之多?”
高木警官“是的,看來被害者自稱被跟蹤狂盯上這件事是確有其事,除此之外被害者的衣服裡還找出兩件東西。”
“兩件?”
“是的,一件是在被害者的褲子口袋裡麵找到的這個結婚戒指。”
“誒?那麼被害者消失的戒指並不是被搶走。”
“而是不知道為什麼拿下來放在口袋裡麵的樣子。”
“那麼另一件呢?”
“是的,上衣口袋裡找出了這條黑色的領帶。”
“就是推測為凶器的領帶?”
“不過,不但完全沒有皺痕而且根本連開封過的痕跡都沒有。”
“也就是說這應該不是凶器嗎?”
毛利蘭拿出手機“好了,打個電話給爸爸吧,雖然爸爸今天晚上好想要跟波洛的老板他們去喝酒,不過現在這個時間應該還沒有喝醉吧。”
“好啦,媽,聽我說嘛,好啦。”
“真是的,你很煩耶,可不可以安靜一下……”妃英理看見毛利蘭正在打電話。
“喂,爸爸嗎?媽媽說好像有什麼事要跟你商量哦。”
“什麼?英理嗎?”
“來。”毛利蘭把手機遞出去。
“喂?”
兄弟二人:就算說了也等於白說吧。
妃英理接過手機“是我,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事啦。”
毛利小五郎“沒有什麼大事的話就彆打電話來啊笨蛋。”
毛利蘭連忙控製住暴怒的妃英理“不行,不要掛斷!”
兄弟二人:果然跟我們想的一樣……
一段時間後“原來如此,也就是說你覺得那個全日本冠軍非常可疑吧?可是她在案發的時間都跟你們在一起,就算要叫出被害者也因為不知道他到底去哪裡守靈也無法犯案是嗎?”
妃英理“嗯。”
“那麼,就很簡單嘛,那個女的是清白的。”
“啊?”
“難道不是嗎?她不隻是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且你也接聽過被害者點電話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可是啊,還有一些其他可疑點地方。”
“胡了!”
“胡,胡了?”
“哎呀不好意思,我現在正在和鄰居們打麻將呢,總之就是這麼回事,你想要抓住凶手的話就另請高明吧。”毛利小五郎掛斷電話。
毛利蘭“爸爸怎麼說呢?”
妃英理“他說他在忙著打麻將要我問彆人,明明沒在打麻將還敢騙我。”
三人“嗯?”
“錄音啊錄音,這是他還在當刑警的時候就用過好幾次的手段我很清楚,而且他現在用的跟以前用的是相同的錄音。”
毛利蘭“什麼?錄音是什麼意思?”
“就是不想電話另一邊的人知道自己在哪裡,或者是想找理由掛電話他就用這一招……”妃英理和兄弟二人瞬間想明白。
妃英理:沒錯,她先生就是不想讓她知道。
兄弟二人:所以他才會用那一招蒙騙,沒想到那一招還是被看破,還被順勢反擊了回去……
高木警官“雖然還有一些疑點沒有辦法解釋,應該是使用竊聽器得知家裡沒人的跟蹤狂進入這個家,正在翻找東西的時候剛好嗣郎先生為朋友守靈回來撞個正著,所以嗣郎先生就被凶手用自己的領帶勒死了。”
目幕警官“嗣郎先生之所以把結婚戒指和領帶取下來,是不是原本準備要洗澡?”
“對哦,這麼說跟蹤狂是躲在浴室吧,然後被嗣郎先生發現,於是用放在一旁的領帶勒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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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問題是,為什麼嗣郎先生的上衣口袋裡,會有一個新買回來來開封都沒有開封的黑色領帶呢?”
妃英理“會不會是有人托他買的呢?守靈往往都是突發情況,說不定是從工作場所直接去守靈會場的朋友拜托他買一條,結果那個朋友最後又沒能來的話……”
“原來如此,那麼,多帶著一條新的領帶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總之,我們在可能犯罪的九點左右的時間還在離這裡十多分鐘車程的酒店的餐廳裡麵用餐,跟嗣郎先生的妻子悠子女士吃完晚餐正準備要離開,所以我認為她跟這個案子應該無關吧,可以回去了嗎?”
高木警官“說,說的也是。”
目幕警官“總之要確定案發時間有沒有可疑人物從這個房子裡出來,還是要調查一下。”
“是。”高木警官離開。
妃英理“悠子女士。”
“嗯?”
“我們到客廳去說幾句話,可以嗎?”
“好。”
沒過多久有澤悠子跟著妃英理來到客廳“好了,請問你要說什麼?”
“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犯罪者若是在搜查機關查明案情之前向警方主動自首就能夠減輕刑責。對,我是想建議你馬上去自首,以殺害你的先生有澤嗣郎的罪名。”
“等一下,你在開玩笑嗎?剛才你不是也說了嗎?九點左右的那段犯案時間我跟你們才剛剛用完餐,正要從酒店的餐廳離開,難道不是嗎?”
“可是那個時候你曾經離開過去上廁所對吧?”
“隻,隻有十分鐘而已吧,那麼短的時間能做什麼?”
“隻有十分鐘足夠裝作去上廁所暫時離開餐廳,等到犯案結束之後再回來而不會被人識破吧,如果是前全日本柔道七十公斤級的冠軍,現在也還在道場上當教練的你就能辦到。”
“你在說什麼啊?你是說我把不知道去哪裡守靈的先生叫到了那家酒店去嗎?”
“根本沒必要叫他來,因為你的先生一開始就在那家酒店裡。”
“什麼叫做就在那裡?你也有聽到吧,我先生在電話中說他現在正在為朋友守靈的聲音,背景有誦經聲不是嗎?”
“那應該是錄音帶的聲音,為了掩飾他的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