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來無事,他才想起自己之前寫過的那篇博客,也不知道有沒有看過。他進入自己的博客主頁,竟發現那片博客火了,他盯著兩千多條的評論,不禁感到愕然。
他竟不知道,他還有當小說作家的潛力。
莊龍挑了些問題,隨意回複了幾條,然後就退出了博客。他打開文檔,打算再寫一個有趣的故事。
可這一次,鼠標在一片空白的頁麵閃爍了很久,遲遲沒有敲出一個字來。
他索性放棄。
第二天一早,莊龍故意提前半個小時開始晨跑。
他圍著門外的公路跑了兩圈,在第三圈的時候,遇見了吉米。吉米穿著白色的背心和黑色的長褲,五十多歲的他跑起步來依然腳下生風。
也不知道他跑了多久,吉米大叔的呼吸都帶著一些喘意。
莊龍在吉米的身後喊道,“吉米大叔,早安!”
吉米聞聲回過頭來,他盯著莊龍看了一會兒,才說,“早啊,阿龍。”
莊龍邁長了步子,跑到了吉米的身旁。
兩人像是父子,邊談話邊跑步。
吉米問他,“最近好久沒看到你了,你在忙什麼?”
“在做一個研究。”
“不錯。”吉米很尊重彆人,不會詢問過多關於他人工作的事情。
“吉米大叔,你一定想不到,我將你給我講的那個案件寫成故事後,發到網上,竟然有了幾十萬的點擊量。還有兩千多條的留言呢!”莊龍像是被幼兒園老師誇獎的小朋友那樣,笑得特彆得意。
“吉米大叔,你講的案件真有吸引力!要不要再講一個,讓我再去籠絡一批粉絲?”
吉米盯著莊龍那充滿了笑意的臉。
這樣的莊龍,天真善良如孩童。
吉米大叔眉目染上笑意,顯得沒有那麼嚴肅,渾身都充滿了正義感。他說,“好啊!”
“今早去我家吃早餐吧,瑞秋最近在研究中國的肉夾饃,老實說,她做的味道很難吃。我建議你也去嘗嘗,好跟我一起感受下痛苦。”吉米話是這麼說,但卻笑嗬嗬的。
一看,就是在變相地秀恩愛。
莊龍聽說有肉夾饃吃,就答應了一起吃早餐。
他想著,瑞秋烤的小餅乾味道很不錯,那麼她做的肉夾饃,應該也不會差哪裡去。
他抱著期待之心,咬了一大口。
他嚼著嘴裡的食物,若說在品嘗這肉夾饃之前,他的期待值是一百,那麼現在,就成了零了。
這真是…難吃。
莊龍看向吉米,見吉米眉頭都沒動一下,幾口就吃完了一個肉夾饃。見莊龍在發呆,趁瑞秋轉身,吉米朝莊龍比了個浮誇的難受表情。
莊龍卻笑了。
吃完了早餐,在吉米講故事前,莊龍先說了一句,“儘管我覺得自己很榮幸,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瑞秋做的肉夾饃,其實很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