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改革開放的那一個圈,就是這位畫出來的。
這是一封嘉獎信,也或許可以叫它是一封保證書。
信上的內容簡單明了,代表組織感謝夏黎這麼長時間對華夏的無私付出、隱姓埋名,為壯大華夏而努力。
寫明了組織已知曉事情的原委,對於讓她受到的委屈深表歉意,希望她可以原諒這一次工作上的不周。
可這些都不是夏黎最關注的事。夏黎最關注的是,這位乾實事的老人是真的乾實事,直接白紙黑字地把夏黎之後的待遇在信上寫得明明白白。
首先,給予夏黎綠色通道、破格申報的權利,科研自主權,賦予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
其次,在團隊建設上,支持組建團隊,高級人才招收給予傾斜。
再者,在個人利益上,明確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分配比例,科研人員可獲得現金、股份等獎勵,組織特批可依法依規兼職並取得報酬。
然後,管理責任到人,對夏黎這類高層次人才實行實名清單管理,各項任務明確責任單位。
目前夏黎的主要負責人就是黃師政委,一切她想要執行的活動都可以交由他處理,如問題巨大交由他與上方對接,不會再出現任何跨級聯係的意外狀況。
推行“首席科學家負責製”。首席科學家對項目執行全麵負責,對技術路線和研究方法擁有最高決策權,可以將想法付諸實踐。
無論是組建團隊還是調度資源,都明明白白地寫著給予她組織上信任的最高權限。
她可以自主遴選研究團隊成員,並能獲得場地、設備、研究人員指標等資源的“訂單式”配置。
夏黎原本看著這些話的時候,心裡還沒有什麼太大的觸動。
那些條件說著好聽,放在正經搞科研的人身上,那絕對是天大的自由與在科研領域掌權。
華夏這麼窮,都能讓支配經費了,無疑是巨大的信任與權利。
可她不想乾活啊!
上麵就算給她再多的權利,她也不想自己組建團隊搞科研。
她如果想賺錢,華夏這麼窮,能有多少錢?華夏的錢又哪有外國人的錢好賺?
隻要她想,又不怕對方追殺,隨隨便便想個主意,就能坑那些外國人一頓,隨隨便便就是華夏的一整年外彙金額。
可把信都看完,翻到最後麵的那一遝東西,夏黎的心才算是大半放回肚子裡。
那是一紙紅頭文件。
卡著紅戳的紅頭文件。
上麵題頭明晃晃地寫著:《華夏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黃師政委看到夏黎開始看紅頭文件,站在她對麵,臉上的表情一派認真,語氣低沉地解釋:
“這是因為你身上發生的事,領導們緊急加班,連夜與立法部門的同誌一起製定的《華夏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最新版本。
它首次將違反科研人員保護規定的行為納入法律責任,明確禁止以任何方式和手段不公正對待科學技術人員。
法律明確規定,對利用職權打壓、排擠、刁難科研人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該行為被確立為‘科研失信行為’。根據國家及地方的調查處理規則,若涉及打擊報複舉報人、證人、調查人員,將被列為從重處理情形。
因為時間倉促,這份立法可能還有不足,這份紅頭文件隻是暫時確立的法律法規。
組織上會找專業的同誌儘快修訂立法,半個月後對外公布並正式實施。
之前對師長您打壓的那兩位同誌,屆時也會依據這份明文規定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
不知道師長對這份‘丹書鐵券’是否滿意?”
領導們隨便對手底下的人許許諾言,或許還能更改。
但明確寫在法律條文上的東西,隻要違背,就絕對會依法受到處罰。
依法保障人民的權益,這是依法治國的根本目標,可不是誰空口白牙說兩句就可以免除罪行的。
夏黎確實對這份“現代版的丹書鐵券”還算滿意,她將那份紅頭文件仔仔細細看了一遍,看得出組織上對這件事確實是上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