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安安地度過一個晚上,兩人的戒備之心更是鬆懈了。
因為是一樣的目的地,兩人便結伴同行,一起趕路。
走啊走啊,終於走回沅陸縣了。
看著熟悉的城門,臉上洋溢著美好的笑容。
張三繼續說:“大人,跟李四結伴同行,一切都好好的,結果到了城門,李四忽然發難,把我妹子的布搶了。我一開始懵了,以為他發瘋病。後來反應過來,我便把布搶回來。大人,這是草民的布,好不容易給妹子的陪嫁。大人,你一定要替草民做主。”
說完後,直直地跪在地上,摸了摸眼眶,大喊冤枉,要求孫山替他做主。
旁邊的李四聽到後,氣得吐血,指著張三,氣得心梗發作。
一直喊著:“你....你...好你的張三......”
對著孫山哭訴到:“大人,我才是冤枉的。布明明是我的,是張三搶了我的布。大人,你一定要替我做主。”
孫山立即拿起驚堂木一拍,瞬間大堂上恢複了安靜。
孫山一副生人勿近,鐵麵無私地道:“李四,本官沒叫你出聲,如果再擾亂公堂秩序,休怪本官不客氣。”
這麼一說,李四立即不敢吭聲。連忙低著頭,不敢對視孫山。隻是眼眶一下紅起來,看樣子好似真的被冤枉一樣。
聽完張三的證詞,自然要聽李四的證詞。
孫山指了指李四問:“李四,你給本官說說是怎麼回事。”
李四見輪到自己說話了,不由地安心起來。
讓人說話,證明有機會澄清,證明自個才是冤枉的,那匹布才是自己的。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李四一五一十地給孫山講述經過:“大人,前不久,草民有個族兄寫信給草民,讓草民到辰州府一起做買賣....”
李四沅陸縣李家灣人,平日走街串巷做些小本買賣。
有一天,在辰州府的族兄寫信回來,說在辰州府準備開店,本錢不怎麼夠,想拉他入股。
李四本來就不甘心做“居無定所”的貨郎,聽到堂兄這麼說,不顧家裡人的反對,帶上全部家當收拾包裹,悄摸摸地跟著鏢隊去辰州府。
從沅陸縣到辰州府這段路非常順利,等到了辰州府,也非常順利地找到族兄。
正想大展身手,大展宏圖,大有作為時,然後就悲劇了。
族兄先把他的錢騙走,之後就玩消失,之後竟然還把他賣給賭坊。
李四不由地驚慌起來,也幸好往日走街串巷賣貨,練就了一身好腿腳,趁著賭坊不注意,趕緊跑路。
因為擔心被賭坊的人抓到,連夜出城,連夜趕路回沅陸縣。
之後的故事和張三的大同小異。
李四救了過路的貨商,隻是李四並不是要求不報答,先提出要銀子,貨商因為把錢壓在貨李,沒有現銀,最後無奈地給李四一匹上等的布料。
還說這匹布挺貴的,絕對能付得起救命之恩。
李四才不信,可貨商又不給現銀,本想彌補被族兄騙去的身家,可惜沒實現。
又擔心賭坊的人追過來,便拿著貨商報恩布,急匆匆地趕路。
喜歡我,孫山,科舉請大家收藏:()我,孫山,科舉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