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宇傑的想法也是相當的簡單,自然是殺雞儆猴。
馬博遠他們這一波人裡麵,誰還沒點問題了?
就連縣委縣政府裡的那幾位,都不敢百分百保證自己就一定乾淨。
有些事情,並不代表沒人知道,隻是看有沒有人在意罷了。
是人都會犯錯,但那也要看是什麼錯!
來之前,周文博曾經就交代過蔣宇傑:“你去了遠安縣,也不要太冒進,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壞的。有的人雖然也做過壞事,但是他們心裡還是心係民生的。”
這句話,蔣宇傑一直都記著在。
還在蔣宇傑讀大學的時候,他就聽過類似的一個事兒。
一個縣的縣委書記,因為違規吃請再加上摞用公款被雙規帶走調查了。
在他被紀委帶走的時候,縣委大院門口被圍得水泄不通,都是來為他求情的老百姓。
為什麼,明明是犯了錯,還有這麼多人為他求情?
因為他雖然是犯了錯誤,但是不代表他不是一個好官。
他違規吃請是為了招商,為了老百姓能夠不用外出打工在家門口就能賺錢。
他摞用公款,是因為當地是真的太窮了,以至於很多地方連路都沒有通。
其中有一個鎮,還是土泥巴路,一到下水天,那路簡直就不能走路,幾年來不知道多少人因為那條路丟了命。
可想要修那條路,他們縣的財政是滿足不了的。
再加上那個鄉鎮也沒有什麼支柱性產業,想要獲得審批也是難上加難。
最後,那個縣委書記冒著掉腦袋的風險,挪用了市裡下撥的幾百萬,紅色旅遊專項建設的專款修了路。
而他也因為犯了錯誤,鋃鐺入獄。
他犯錯了?他的確是犯錯了。
可是,他是貪官嗎?他並不是!
這就是周文博給蔣宇傑講的道理,人都會犯錯,但是你也要看他是為了什麼而犯錯。
眼前的範健也是這麼一號人,他的資料蔣宇傑掌握的很清楚。
作為一個局長,正科級乾部,居然連個小車都沒有。
上班還是騎的他的爛摩托,就連開會都是這樣。
農業局沒車嘛?當然有。
但,他並沒有選擇去用,隻有下鄉路遠的時候才會用一下。
而且,就連他住的房子也都是自家建的那種小樓房。
根本不像彆的局長那般,住著單元樓開著小轎車。
可偏偏就是這麼一號人,他也犯了錯誤。
關於他的錯誤,咱們後麵再說。
“我帶您直接去他公司吧,我怕打電話他會跑路。”範健提著他的想法。
但蔣宇傑卻說:“不急不急,他馬上就會給你打電話的。”
蔣宇傑心裡還是有數的,他特意給馬博遠說了他要來農業局,馬博遠不會不知道。
所以,馬博遠肯定會給範健打電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