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玲的母親蔣淑芬提供了一些信息,她說:八年前,十七歲的周玲高中畢業後去長安找工作,就在陳曉慶的公司打工。當年陳曉慶就試圖追求同玲,但遭到了我的堅決拒絕。
周玲後來離開長安回到老家,但私下裡仍然和陳曉慶保持著戀人關係,這段隱秘的戀情維持了三年。
五年前,周玲在母親蔣淑芬的強迫下嫁給了同村村民朱建良,而陳曉慶得知周玲結婚成家後,知道戀情已是無果而終,便與孫霞結了婚。
周玲同朱建良結婚後一直不幸福,畢竟是強扭的瓜總是不那麼甜,於是周玲便偷偷地和陳曉慶來往通信。兩年前,周玲下決心離開老家前往長安找陳曉慶。
周玲離家時沒有告訴母親要去哪裡,隻說自己要外出打工,因此,蔣淑芬便一等就是多年,周玲始終音訊杳無。
秦仁傑調查前因後果得出一個結論,殺害周玲的人不是那個已經車禍身亡的蒙得傑,而是與周玲扯不清關係的陳曉慶。
陳曉慶被再一次請到了刑偵總隊,在各種證據麵前,陳曉慶承認自己和周玲曾經是戀人關係。
秦仁傑問:“你之前為什麼不承認同周玲的戀人關係?”
陳曉慶辯解:“之前矢口否認是為了現在的家庭,不是為了逃避罪責。”
秦仁傑問:“既然你同周玲是戀人關係,是什麼原因要把她殺害?”
陳曉慶說:“我沒有殺害周玲。”
秦仁傑經過調查和推演,認為陳曉慶不像是說謊,於是再次將視線轉移到了陳曉峰身上。
陳曉峰在判處死刑前戴罪立功,他供出的關鍵人物蒙得傑已經死無對證,他自然可以獲得喘息之機。
“你哥哥沒有殺周玲。蒙得傑的死也和周玲的死沒有必然的關係,你說誰是殺害周玲的凶手?”
秦仁傑提審陳曉峰壓迫感撲麵而來,同時所有證據都擺在他麵前。對峙了較長時間後,陳曉峰的心理防線被攻破。他渾身癱軟,臉色煞白地說:“是…是我殺了周玲。”
隨後,陳曉峰交代了自己殺害周玲的犯罪過程。
兩年前,周玲從老家來到長安找陳曉慶重續舊情,但遭到了陳曉慶的拒絕,陳曉慶給了周玲一筆錢後讓她離開長安,不要再糾纏他。
可是,一直覬覦周玲美色的陳曉峰卻心癢難耐,他在周玲離開長安時假意送她回老家,在來到東方鎮林村地段時,陳曉峰對周玲動手動腳,意圖施暴。
周玲對陳曉峰的行為嚴辭拒絕,陳曉峰見得不到周玲便惱羞成怒,殘忍地將周玲掐死,並就地挖坑掩埋。
至於他說的那個蒙得傑,曾經在他哥陳曉慶的公司工作過,但蒙得傑和周玲根本就沒有談過戀愛。
陳曉峰之所以說是蒙得傑殺了周玲,就是想利用蒙得傑已死來嫁禍於他,反正人死無對證,自己完全可以蒙混過關,檢舉立功逃避死刑。
秦仁傑問陳曉峰:你是通過什麼渠道,得知蒙得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
陳曉峰說:是在服刑期間通過其他獄友的交談意外得知,蒙得傑在一年前就已經死了。於是便精心編織謊言,意圖拖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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