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就是欺負人雪妖沒文化,因為在民間即便是入贅,也很少有男方家長厚著臉皮問女方要彩禮的。
不過陳充一家的本意是想勸退女方,因此也沒啥好詬病的。
時隔三天,冰雪女王又上門了。
這回陳充爸理直氣壯地向她提出要求,說是要一千斤白米、一千斤獸皮、一千斤豬肉還有一千斤蔬菜。
有人可能會說這算什麼,但是彆忘了,他們住的地方可是極寒之地,像白米這種東西彆說是吃,見沒見過還不一定呢。
另外要這麼多東西,這一千斤那一千斤的,就算在外麵買到了,你運進來也有難度不是?
原以為這樣足夠勸退女王,誰知道人家眼都不眨一下就答應了。
雪妖,又不是人類,以普通人的能力去衡量她們,自然免不了偏差。像這種要求,對於人類那叫“開玩笑”,對於雪妖隻有兩個字——“好辦”。
隻用了一周不到的時間,女王居然真的把東西備齊了。往村子中間一堆,跟立了一座小山似的。
彆說陳充爹媽傻了,村民們也都傻了,當然最傻的還得說是陳充。
這麼多東西都能備齊,難道真要娶一個女鬼不成?
女王說了,她已經等不及了。既然東西已經備齊,結婚這件事當然越快越好。限你們三天時間,把準相公打扮得漂漂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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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就拜堂。
女王率領一眾族人走後,陳充腿都軟了。
晚上回到家後,陳充媽還勸「你看咱兒媳婦兒這麼能乾,要不你就從了吧。」
陳充爸也勸「正所謂大丈夫能屈能伸,你就先委屈兩年,等過兩年它膩了,讓你爹我去替你也行啊!」
不但老兩口勸,就連村裡人也都勸。村長還說「隻要你肯去,你以後就是我們村的英雄!我們為你歌頌立像,頒發你榮譽勳章可好?」
如今陳充的婚姻已經不再是他一個人的事,這關係到全村人的命運。畢竟女鬼不好惹,萬一發起火來,把全村人殺了可怎麼辦?
可不管彆人怎麼勸,陳充都堅決不肯。他的想法也很好理解,彆人說什麼都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慷他人之慨,站著說話不腰疼而已。
什麼全村的希望?什麼英雄?
前麵有個炮樓,我自告奮勇扛著炸藥包去炸,那叫英雄。前麵有個炮樓,我不願意去,戰友們把我毒打一頓,然後端著槍逼我扛炸藥包去炸,這叫霸淩,這叫倒黴蛋!
看著那幫村民一個個大義凜然,說什麼如果女鬼看上的是自己,自己一定義無反顧。對於這種說辭,陳充反正是不信的。
村民們勸完走了,天色已晚,到了睡覺的時候。
陳充一晚上輾轉反側,想了許久,他認為這個村子不能待了,得趕快逃跑才行。
於是他趁天沒亮,偷偷帶了一些乾糧,穿好衣服,打算離開村子。誰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他準備出門時,卻發現門已經被爹媽鎖上了。
陳充回頭望向老兩口睡覺的房間,眼神中充滿了怨恨。看來現在全村人包括他爹媽在內都恨不得把他推入深淵,這非但沒讓他失去希望,反而更加堅定了他逃跑的意誌。
次日,村裡人驚奇地發現,陳充居然想通了。
一覺醒來的陳充仿佛換了個人,言談舉止透露著歡快,並且積極配合籌辦婚禮,一副喜氣洋洋準備當新郎的樣子。
村裡人起初感到疑惑,不過很快大家就放心了。
人嘛,說到底就是要學會坦然麵對,誰能保證一輩子不經曆大風大浪?況且娶個女鬼也未必是件壞事,最起碼吃穿不愁啊。
村民們很欣慰,這孩子長大了,懂事!
實際上陳充這麼做,無非就是想讓彆人放鬆對自己看管。他先是找到自己之前的未婚妻,正式跟她提出分手,然後又主動站出來,說要將雪妖送來的彩禮分掉。
每家每戶按照人頭分,每人都能得到幾十斤白米、獸皮、豬肉蔬菜。
那有東西分,村民們能不高興嗎?
人見陳充人人誇,都說這孩子打小就聰明,務實,很能為彆人著想,未來必定大有作為。
大有作為?怎麼作為?是作為贅婿繼承國際企業,還是作為聯姻建立兩國邦交?
像這種吐槽,陳充隻能放在心裡,嘴上必須說自己有多期待婚禮,自己婚後要如何為村子創造更多福利。
連續兩天又是分彩禮又是籌備婚禮,把全村人累夠嗆也高興夠嗆。
都以為萬無一失,就等女鬼上門,可誰知到了第三天晚上,陳充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