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琛所說的地下當鋪,相當於另外一種形式的拍賣行。
正常的拍賣行,就是將藏品交給拍賣行。
若是賣出去了,拍賣行收取一定傭金。
若是沒賣出去,藏品要麼留在拍賣行等下次再拍,要麼拿回藏品。
對拍賣行來說,這其實相當於無本買賣。
而地下當鋪則是,則是有一部分規則跟普通當鋪一樣。
當藏品主人將藏品交給地下當鋪的時候,當鋪會先給予藏品主人一定“當錢”。
但這和普通當鋪不一樣,時間到了……東西就直接歸當鋪了。
東西,還是屬於藏品主人的。
而且當鋪一直會幫藏品主人尋找藏品的買家。
等到東西賣出去了,當鋪扣除當初給藏品主人的費用,再扣除傭金,會把剩餘的錢給藏品主人。
當然,藏品若是沒賣出去,藏品主人也可以隨時贖回藏品。
隻是,藏品主人需要支付兩倍“當錢”才能贖回藏品。
這錢,折算了地下當鋪的儲存費,以及一段時間裡的“銷售費”——雖然沒賣出去,當也進行了銷售行為。
而且,藏品放在地下當鋪期間,若是藏品出現了意外或者破算,地下當鋪還需要進行賠償。
……
這一切,看起來十分合理。而且相對於拍賣行來說,更加利藏品主人。
當然,這種地下當鋪能支棱起來的前提是……地下當鋪需要有絕對的信譽。
隻有有了信譽,才能讓人把藏品交給他們。
等到越來越多的人把藏品交給他們……他們的信譽則會越來越好!
所以,這種地下當鋪想要建立起來的第一要素……是先有藏品的積累。
所以,千道盟想用利用雲滇會的那批藏品,以及這次千道大會……把這個地下當鋪開起來?
聽了傅琛對地下當鋪的說法後,我心中有了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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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當鋪……他們是想做一個藏品運輸的中轉站?往後,便將我們的藏品都集中到他們的地下當鋪中。如此一來,那些藏品不管賣不賣的出去……至少,都會流向外麵。他們這個地下當鋪,應該也不會開在國內,而是開在國外吧?”
我又想到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並且直接提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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