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你說得對!”
對於自己的小夥伴,何甜甜覺得還是要適當的予以鼓勵。
她誇張的稱讚了小d同學一句,然後說道“好吧,那就繼續做任務吧。”
希望這次小d同學能夠爭點兒氣,給她抽中一個稍稍好些的劇本。
就算不是那種打臉逆襲、有仇報仇的蘇爽劇本,好歹也給個正常點兒的。
她是真的、真的、真的不想總當反派啊。
然而,事情就是這樣,從來不會以人的意願為轉移。
看到小d同學給她傳輸的新劇本,何甜甜麻木臉——
臥槽!
有完沒完啊!
係統這是要乾什麼?
逼著勞資當反派?!
何甜甜內心瘋狂吐槽,但她還是忍著怒意,將劇本看完。
嗯嗯,這就是個原生家庭不幸福的女主,經過自己努力奮鬥,跟極品親人做切割,然後走上人生巔峰的故事。
從女主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很勵誌,雖然因為作者的某些原因,小說中途倉促結尾,直接來了個爛尾,遭到了書友的吐槽和投訴。
但前半段的故事,不管是故事架構,還是人物刻畫,亦或是新奇劇情,都非常出彩。
就是人物塑造的太豐滿,以至於反派是真的可惡可恨。
比如女主的親媽,簡直就是極品中的王者,反派中的反派。
她重男輕女,比自己的丈夫還執著於生兒子。
奈何她接連生了兩個女兒,卻傷了身子,不能再生了。
夫家還沒把她趕出門,她自己先判了自己的罪。
而為了贖罪,她居然異想天開的找鄰村的“能耐人”,想要花錢“抱”個兒子回來。
這樣的行徑,已經不僅僅是極品那麼簡單了,而是明晃晃的違法犯罪啊。
刑法規定的非常明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也是犯罪,也要被處以刑罰。
你以為,女主親媽這樣就夠了嗎?
錯,既然是極品中的王者,那就不隻是買個兒子。
更奇葩的事,這位親媽為了有錢買孩子,不惜賣了自己的親閨女。
這個被親媽出賣的女孩兒,是女主的大姐,也是個命運淒慘的炮灰。
當然了,明麵上,肯定不是賣女兒,而是給女兒找工作。
那時是九十年代中後期,女主七歲,她的姐姐比她大八歲,剛剛過了十五歲的生日,隻讀了兩年小學,勉強會寫自己的名字。
女主親媽聽說同村的一個大嬸,認識城裡的關係,把村子裡的女孩子介紹去城裡,甚至是去南方掙大錢。
為了讓女孩兒的家人們放心,人家大嬸還提前支付三個月的工資,足足兩千塊錢哩。
女主親媽沒有多想,更沒有懷疑那個大嬸為什麼能夠提前給付工資,她直接被兩千塊錢迷住了心竅。
兩千塊錢啊,足足兩千塊錢。
她和男人辛辛苦苦的種地,十來年了,也沒能攢下兩千塊呢。
而,隔壁村的“能耐人”說了,兩千塊錢就能抱回一個年紀不超過三歲,身體健康,不傻不殘的男孩兒。
男孩兒啊,帶把兒的,就算不是親生的,隻要從小養,照樣能養熟,照樣能給婆家傳宗接代,能給他們夫妻養老送終!
女主親媽心動了,整個人也仿佛魔怔了一般。
丈夫和周圍的鄰居都勸,說那個花大嬸可能不靠譜,會把家裡的女孩子騙出去賣掉。
但,女主親媽根本就聽不進去。
她滿腦子就隻有一個想法弄錢,抱個兒子回來。
這樣,就再也沒有人罵她是不下蛋的母雞了,就再也沒有人笑話他們老趙家是老絕戶了。
兒子!她要有個兒子!
哪怕明明猜到女兒會被弄出去賣掉,但隻要給她錢,她也能裝著不知道。
女主親媽一意孤行,而她的丈夫也不是不心動,裝模作樣的勸了幾句,見女主親媽不聽勸,他就故意做出“算了,都聽你的”的無奈樣子。
任由女主親媽把親生的大閨女交給花大嬸,換回了兩千塊錢,然後跑去隔壁村,再三求了那位“能耐人”,預定了一個兒子。
眼巴巴的等了半個月,“難耐人”果然給她抱回一個隻有兩歲的男娃兒。
女主親媽高興壞了,天天把“兒子”抱在懷裡。
她恨不能滿世界的宣揚看看,你們都來看看啊,老娘也有兒子了!
她根本就不知道,當然,她估計也不願意知道,她的大女兒被花大嬸弄去了南方,被迫當了小姐。
起初,大女兒想過死,作為一個偏遠、封建農村長大的女孩子,十五六歲的年紀,本來就單純。
她就覺得自己不乾淨了,自己給家裡丟了人,不配繼續活著。
就在大女兒心存死誌的時候,花大嬸傳來消息“你弟病了,需要大把的錢。你爸媽急得都要去賣血了!”
大女兒雖然被親媽賣掉了,但她心裡還是親近自己的父母,渴望得到父母的疼愛。
一聽父母都要去賣血,她心疼了。
而花大嬸以及發廊的老板又表示,隻要她好好“工作”,他們每個月會給她家裡寄錢。
大女兒徹底屈服了,老老實實的留在了發廊。
用她的眼淚、血肉,供養著一個跟她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弟弟”。
好不容易弟弟的病好了,可又到了上學的年紀。
大女兒繼續拖著殘破的身子“工作”。
不過,她到底接觸到了外麵的世界,知道了一些道理,也認識到讀書的重要性。
她頭一次跟家裡提了要求,並且態度十分強硬“妹妹也要去上學,我給學費!要是你們不送妹妹去,那我一分錢都不往家裡寄!”
因為姐姐的強力要求,女主十一二歲了才有機會走進學校。
但,女主非常珍惜難得的機會,她起步晚,卻無比勤奮。
而她本人也十分聰明,短短三年就追上了進度,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縣裡的中學。
這時,姐姐已經得了病,卻舍不得花錢救治。
當然,也有可能是她的心死了,根本沒有求生的欲望。
把自己的性命交給了老天爺,來了個自生自滅。
姐姐死了,每個月幾百塊錢的收入也就沒了。
可家裡還有“兒子”要養啊,女主親媽又把主意打到了女主身上。
但,女主不是她姐姐,她讀了書,明白了道理,也知道性彆並不是原罪。
又有姐姐血淋淋的例子擺在眼前,女主不想被父母敲骨吸髓。
她以死要挾的進行抗爭,女主親媽已經到了為了“兒子”啥都不顧的地步,但她的親爸卻還要點兒臉。
而且吧,“兒子”到底不是自己親生的,大女兒已經死了,女主親爸為了以後有個退路,也不敢真把親生的小女兒逼死了。
於是,親爸讓步了,但也僅限於不阻撓女主上學。
女主想要讀書,期間所花費的錢,家裡一分都不掏。
女主靠著老師、同學的幫助,拚命勤工儉學,這才支撐著自己讀了高中,然後考上大學,暫時逃離了原生家庭。
但,女主親媽卻不會就此放過她,等女主稍稍有了些發展,親媽就找了來。
繼續吸著女主的血,去供養“兒子”。
而何甜甜這次穿越的人,不是彆人,恰是女主親媽何小田。
何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