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間點,住戶都還在深度睡眠之中,也符合一般盜賊行竊入戶的習慣。
第二、室內沒有打鬥痕跡,說明林聰是被偷襲的。
可林聰的死法比較奇怪。
按照以往入室搶劫、行竊案件的特點來看,行凶者為防止自己被住戶發現,都會隨手攜帶凶器。
被殺住戶往往都是被利器所殺,而不是像林聰這樣,在沒有經過打鬥的前提下,直接將脖子給擰斷的。
林聰再弱,也是個男人,怎麼可能這麼輕易的就被彆人給擰斷脖子了呢?
第三、臥室似乎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聽到這個結論的時候,師父重點問了一句,說何以見得?
那警察給我師父解釋。
他說林聰的腳掌偏瘦,但拖鞋卻是寬鬆舒適的版型。
倘若林聰是在臥室被殺的,那麼凶手為了不製造出過大的動靜,定然是在林聰倒地前就接住了他,然後輕輕地將他放到地上的。
這個時候,林聰腳上的拖鞋,在他身體放平的過程中,一定會有一部分脫離腳掌。
剛剛法醫檢驗的時候,卻發現他的兩隻腳掌都在鞋鬥裡,穿的太妥帖了。
這就說明,是凶手將他拖到臥室的過程中,拖鞋掉了,然後他又撿起來給林聰穿上了。
可林家父母進來的早,將現場的地麵證據給毀掉了,找不到拖拽痕跡。
因此目前無法確定哪裡是第一案發現場。
師父聽完之後,回頭看了眼入戶門的方向,說第一案發現場應該是那裡!
我們立刻朝入戶門走去,但采證的警察說,入戶門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
師父說如果林聰是被熟人所殺,在沒有防範的瞬間被偷襲,當然就不會有打鬥的痕跡了。
可這個熟人是誰呢?
熟人為什麼要撬門進來?
此時,我腦子裡靈光一現,扯過一個警察手上的證物袋,跟他們說那我現在就去問問。
我跟師父想到一起去了,於是當他看到我朝著林聰父母走過去的時候,沒有阻攔。
其他警察都看愣了,文警官也一臉不可思議,他輕聲問我師父,說老子殺兒子?
師父讓他們彆都盯著門外,說是不是的,待會兒就知道了。
我走到林家父母跟前,將林父一直揣著兜站著,於是就先找到他,狀似輕鬆地說道林伯伯,警察這邊要林聰家所有的門鑰匙,讓我過來取您二位手裡那把。
林父先是一愣,然後看向林母,問她鑰匙你放哪兒了?
林母臉上的表情頓時變得緊張起來,她想了下,然後告訴我,說剛剛進來的著急,忘了開鎖以後放到哪裡了。
還說能回頭找到了再給警察送過去。
聽他們這麼一說,我心裡頓時就有數了。
等我轉身回去複命的時候,林父也跟了進來,他問文警官,要門鑰匙做什麼。
文警官心裡也有底了,並且他經驗豐富,立刻就說了個合乎邏輯的理由。
他告訴林父,說為了檢驗鑰匙上麵有沒有配過的痕跡。
如果有,那麼再從接觸過鑰匙的人身上下手排查。
聽文警官這麼一說,林父果然信了。
他又朝臥室的方向看了看,突然露出一股悲傷的表情,說你們剛剛都查出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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