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宋局的堅持下,警局暫時就將張雪芳送審的時間延後了。
並且還給上麵立下了軍令狀,說是一定要讓張雪芳認罪。
文警官也是個有職業操守的警察。
他也覺得,如果罪犯不認罪,隻是憑借著證據給她定罪,就好像是硬按著牛頭喝水。
不算是真正的讓罪犯心服口服,他們不甘心。
於是,文警官也帶著同事們加了好幾天的班,跟張雪芳死磕。
一般說來,對於張雪芳這種嘴硬的罪犯,不管男女,隻要熬他幾宿,最後都會認慫。
但張雪芳的毅力卻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一周了,不管你問她什麼,她就是一個反應我什麼都不記得了,不是我乾的……
文警官跟我說,一般殺了人的罪犯,除非是慣犯,或者是天生的反社會性格,否則在提及殺人這兩個字的時候,多少都會有些心虛。
而這種心虛所體現出來的微表情,是逃脫不了眾位經驗豐富的警察的火眼金睛的。
但是,張雪芳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現出過一絲心虛的表情!
弄得很多警察都開始懷疑,有可能張雪芳真的是被冤枉了……
但證據鏈是完整的,張雪芳又沒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文警官就想到了一些其他的可能。
他之前畢竟也經曆過這種被鬼魂附身後殺人的案件,所以他剛剛才問我,張雪芳身邊有沒有鬼魂。
我聽了他的話以後,又透過窗戶往裡看了張雪芳一眼。
可能是在審訊室熬的時間長了,張雪芳的確有些頹廢,精神頭不好,整個人看著喪氣的很。
但要想看出她是不是被附身過,我還是得進去,近距離的觀察一下。
想到這裡,我接過文警官拿來的文件袋,敲了敲門以後進審訊室了。
裡麵當時負責審訊的兩個警察都認識我,看我進去也沒有多意外,隻是點了點頭,給我讓了了個座位出來。
張雪芳原本眼睛向下,沒精打采的坐著呢。
聽見有人進來,眼皮也沒多抬一下。
見狀,我跟旁邊的兩個警察使了個眼色,示意他們都先出去。
兩個警察會意的點點頭,然後就收拾了下桌子上的紙杯和煙灰缸,陸續離開了。
等他們兩個走了以後,我去將審訊室門上的通風窗給打開了,當時拔插銷的時候故意弄出了點兒動靜,然後透過玻璃窗的反光來觀察張雪芳的反應。
我想看看她的那副心灰意冷的表情是不是裝出來的。
結果,自始至終,張雪芳的眼珠都沒有多動一下。
於是,我又走到飲水機前接了杯水,然後遞到了她的跟前。
我特意將水接滿,這樣,水麵就變成了一麵可以辟邪顯像的鏡子。
等到張雪芳沒有防備的接過水杯的時候,我就能看出她到底是人是鬼了。
審訊了這麼久,張雪芳的嘴唇都起皮了,她肯定是口渴的。
不出我所料,當我將水杯遞到她跟前的時候,她真的抬起手接了過去,然後一飲而儘。
在這期間,張雪芳映照到水麵上的倒影,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
她本人也是一如既往的死氣沉沉,沒有鬼魂現形後的反應。
事情到了這一步,其實在我看來,就已經有結論了。
一般來說,所有的鬼魂都怕鏡子以及一切都反光的東西。
剛剛那次試探,足以說明張雪芳沒有被鬼魂附體。
因此,當我接過張雪芳喝完水的紙杯後,就衝外麵看了一眼,然後就出去了。
我出去之後,文警官還有些意外,他說這就完事兒了?你怎麼沒畫個符咒什麼的?
我說根本用不著畫符咒,她不怕反光,說明沒有被鬼附身。
可文警官說,現在沒有被鬼附身,那也不代表之前殺人的時候沒有啊!
周圍的警察也是十分失望,圍著我七嘴八舌的嘟囔,想讓我再進去看看。
我忍著翻白眼兒的衝動,跟他們解釋,我說彆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凡是被鬼附身過的人,麵相上都會發生十分明顯的變化。
也就是說,是能夠看出來的。
現實生活不是拍電影,不是說鬼魂想附身就附身的。
一般的鬼魂根本就不具備附身的能力,隻有厲鬼、惡鬼或者是執念極強,有心願未了的孤魂野鬼才能附身。
而這些鬼魂陰氣和煞氣極重,一旦附著到凡人身上,就會改變凡人的麵相和氣場。
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大家之前見過的一些中邪撞鬼的人,會特彆容易出虛汗,眼球裡血絲很多。
最重要也是最明顯的一點就是畏光畏熱。
我剛進審訊室的時候,裡麵兩個年輕力壯、活力十足的小夥子,而且煙霧繚繞的,估計抽了得有兩盒煙。
如果張雪芳真的是被附體過,陰盛陽虛之下,她早就受不了這種陽氣的衝擊,早就崩潰了。
可你現在看她,除了狀態低迷一些,明顯沒有抓狂著急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