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門後麵是個斜向下的通道。
吸引紙鶴的東西就在裡麵。
潘人傑大手一揮,讓挖掘機上來繼續挖。
這種人工挖出來的地道並不怎麼深,挖掘機幾鉤子下去,就挖開了地道。
這地道方一挖開,就跳出十幾條人影,帶著濃重的腐臭氣味,向圍在四周的警察猛撲過去。
光天化日之下瞧得清楚,這些撲出來的人個個全身破爛腐壞,流膿淌水,儼然是一個個已經爛得差不多的屍體。
眾警察一片嘩然。
潘人傑果斷大喝:“開槍。”
自己先拔槍射擊。
眾人立刻舉槍跟進。
乓乓乒乒一通亂射,那些撲出來的屍體全都被打得殘缺不全,摔倒在地,卻兀自不老實,拖著殘破不堪的身體,掙紮著四處亂爬,血肉內臟糊得到處都是,看得眾人一個個臉色發白。
我走過去,祭起三炷香,插到地麵上。
眾屍體受到香味吸引,掉轉方向,全都奔著那香爬過去,很快就聚成了一堆,對著那三米炷香爭先恐後地伸手去抓攏浮起來的煙氣。
我又祭一祝融符,扔過去,再從挎包裡掏出小瓶散白酒,擰開喝了一口,鼓氣噴出。
酒液掠過祝融符,烈焰瞬間崩發,立時將所有的屍體全部吞沒。
屍體們在烈焰中也不掙紮,隻管把手伸向那三炷香,可卻到了近處,卻不敢再往前伸一伸去觸碰那香。
於是他們就都保持著這個古怪彆扭的姿勢,由著烈火把他們燒成灰燼。
我掐訣對著火焰念了一段度人經,這才對潘人傑說:“可以繼續挖了。”
潘人傑又讓挖掘機繼續,很快就把整條地道窒全部扒開。
這條地道長約三百米,內壁粗糙不堪,中間位置擴大麵積,形成一個圓形的空間,其中擺有桌床椅子,桌子上甚至還擺著個小收音機。
收音機是開著的,裡麵正放著本地交通台的節目,前麵的桌麵上擺著個小碟,小碟裡有一綹頭發和一塊鮮紅的血肉。
這就是吸引了紙鶴的東西。
這兩樣東西剛剛應該在屋子裡,等到這邊開始扒房子,才被帶回地道中央這個地下空間裡。。
而擺著血肉收音機的桌子後方的牆壁上寫了一行鮮紅的大字。
“高天觀,惠念恩,好大的名氣,也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