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祝春花口中,葉十三了解到不少消息。
妖魅靈礦,已經被三大妖皇占據。
經過談判,所有被俘虜的守衛人員,全部被釋放。
至於那些礦工,就沒那麼好運。沒跑掉的,隻能留在靈礦,繼續采挖靈石。
祝春花、李修仁這些人,也都回到荒古城。
這幾天,祝春花隻要沒事,就會來到北門附近,想找到那個熟悉的身影。
今天下午,終於如願以償,發現了葉十三的行蹤。
“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葉十三話一出口,又覺得有些不妥。
畢竟,祝春花來找他,並沒有什麼惡意。
他那樣直愣愣提問,確實有些唐突。
為了避免尷尬,葉十三趕緊又補上一句話。
“我的意思是,你來找我,是為了吞靈獸吧?”
“不是!我已經離開靈礦,不再關注吞靈獸!”
祝春花搖了搖頭。
“那天獸潮來襲,我們抵擋不住,隻能放棄靈礦逃走,沒來得及去找你。
後來,我在北門附近,發現了你的身影。就想看一看,到底是不是你……”
祝春花歎了口氣,美目凝視著葉十三。
“你今後,有什麼打算?”
“唉,我也沒長遠打算,隻能是走一步算一步!”
葉十三苦笑起來。
“在這荒古城,沒錢寸步難行!我隻想多掙點錢,以便去道館修煉!”
“要不,你跟我去內城,那裡靈氣濃鬱,更適合修煉!”
祝春花說的內城,就是普通百姓口中的核心區。
葉十三當然想去,不過他也有顧慮。
“內城裡麵,消費更高,我哪裡承受得起?”
在平民區,入住小客棧,一晚都要一百紫晶。
在核心區,一晚的住宿費,起碼也得上千吧?
就葉十三現在的財力,哪裡消費得起?
在荒古城,最大的消費,不是吃喝,而是住宿。
作為一個修士,辟穀之後,可以不吃不喝。
但是,在荒古城,你可以不吃,但必須有居住地方!
你要想在街上隨意遊蕩,那風險很大。
隨時有聯防人員,檢查你的暫住證,看你入住哪家客棧。
凡是入住客棧的,客棧老板會在暫住證上,簽字畫押,記錄入住信息。
如果超過一天,你沒有入住客棧,那對不起,抓你沒商量。
有錢的乖乖交錢,沒錢的送去服勞役!
正因為這樣,葉十三一到荒古城,就必須找客棧住下。
如果進入內城核心區,第一件事,那也是找個便宜客棧,先住下再說。
可再便宜,每晚一千的住宿費,少得了嗎?
連空氣都要錢,更彆說其他消費!
葉十三沒幾個閒錢,肯定得精打細算。
他打算等有錢了,再進入內城。
祝春花說道“你可以住我家……”
“住你家?”
葉十三愣了愣,問道“這樣方便嗎?”
“這個……可能要委屈你一下……”
祝春花猶豫之後,還是說了實話。
“祝家規矩很多!隻能委屈你,以隨從的身份,跟我進去長住……”
“隨從身份?”
葉十三有些意外。
給祝春花當隨從?
這,有點丟麵子吧?
“我就知道,你不會同意!”
祝春花看穿了葉十三的心思。
“你這人,心高氣傲,不願久居人下,哪會給我當隨從啊?”
“呃,也不是那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