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謀當即起身說道:
“是我問的,隻不過院裡的家長堅持說他們院的小孩當時都在屋裡寫作業,我也找了幾個小孩,他們交代的跟家長所說一致,現在看來,是家長為了保護孩子,提前交代好了,我認為楊慶有同誌說的沒錯,孩子這一塊是我大意了。”
話音剛落,便又有二隊的要起身搭話,不過被羅紅兵擺手製止了。
現在是討論案情,不是小孩過家家,自家人鬨內訌,平白讓楊慶有這個外人笑話。
“好了,小孩的問題回頭再說,現在討論的是敵特的事兒。”
“對。”
馬福來也接話茬道:
“關於這個和平裡的林姓中年人,你們誰在那片有熟人,現在就去查,我要他的詳細資料。”
立馬有個二隊的隊員起身回道:
“我剛好認識那的管片民警,他是我高中同學。”
羅紅兵立馬拍板下命令:
“好,小許,你抓緊去。”
“誰在煤炭部有熟人?”
“我。”
“你去後勤開介紹信,多帶兩個人,拿著信去煤炭部一趟,不要驚動目標,儘可能的收集目標的信息。”
“老羅,你在家守著,我帶人去一趟三裡河派出所。”
“行,你去吧!”
刑偵隊的同誌們行動很是迅速,幾句話便討論好了各自的工作。
當然了,楊慶有還不能走,他隻提供了和平裡那中年人和胖子的姓,名字他也不知道,隻能等刑偵隊員們去派出所取來他的戶籍資料,再行辨認。
反正他提供了具體地址,也不怕取錯了戶籍資料。
效率不是吹的,兩個小時的工夫,楊慶有剛在局裡蹭完午飯,收集資料的同誌便陸續趕了回來。
經過楊慶有的辨認,確定目標後,楊慶有被客氣的請出辦公室,後麵沒他事兒了。
事關敵特,即使他這個線索的提供人,也沒資格參與後麵的調查行動。
除非,他願意調動崗位。
那不是開玩笑嘛!
馬福來話剛出嘴,楊慶有便立馬撒丫子跑路了。
至於各種保密事項,馬福來相信不用多說,楊慶有也明白,畢竟不是第一次參加任務,該懂的都懂,要是真管不住自己的嘴,自有相關部門找他談話。
因此,老馬也不願做那多嘴的人。
了了心頭的一大難點,楊慶有離開區局後,隻覺暢快無比,興奮之餘,也沒回所裡,直接蹬著自行車,跑了十幾裡路,找了家不大起眼的飯館,買了十幾斤黃酒,又炒了幾盤菜,出來找個沒人的地兒往空間裡一塞,然後悠悠往家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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