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記捧著卷宗的手微微發顫,正熙帝先前公布的養濟院章程,她翻來覆去看過不下數十遍,每一條款都記在心裡。
可眼下這份最終版,雖有部分內容與初版重合,核心處卻藏著翻天覆地的改動。
最關鍵的,便是養濟院對男性收容的限定。
初版章程裡,養濟院是不分男女、收容所有困苦百姓的。
可最終版裡明確寫著,除了那些傷殘老弱、實在活不下去的男性,其餘成年男丁一概不接收。
取而代之的安排是,由養濟院為這些男丁對接官府差事,讓他們憑勞力換取生活物資—,而非直接發放銀錢。
這其中的考量,溫以緹早想得透徹。
如今這世道,沒有哪個百姓活得輕鬆,若官府專為鰥寡孤獨、老弱病殘安排差事發錢,其他辛苦謀生的百姓怎會甘心?
怕是有人會故意弄傷自己、偽裝成困苦模樣,隻為混進這“安穩路”裡討口飯吃。
溫以緹在甘州西北籌建養濟院時,早已見過太多這樣的亂象,是以才下定決心,在最終版裡將普通男丁排除在外。
並非她性彆歧視,而是這世道對女子本就苛刻。
一個健全的年輕女子,若沒了家族庇護,要麼被拐賣,要麼被強人擄走,想自立門戶活下去難如登天。
即便大慶有了女戶製度,女子謀生的路依舊狹窄。
可男人不一樣,哪怕斷了胳膊、瘸了腿,也總能尋到些活計混口飯吃。
她做的,不過是儘量填補這世道的漏洞,為女子多爭一分生存的餘地。
至於隻給物資不給銀錢,也是深思熟慮的結果。那些能讓官府接濟的男丁,雖沒到養濟院的收容標準,卻也是走投無路之人。給物資而非銀錢,既能讓他們活下去,又能避免引來其他百姓的非議。
就像村裡、街上的人,見了乞丐雖未必給錢,卻多半會遞半個黑麵素包子,隻要不損及自身太多利益,人心底的善意總還在。
這法子,是溫以緹在西北時就打磨好的,隻是當初呈給正熙帝的初版章程裡,她故意沒寫。
她早有顧慮,章程若一次給得太完整,陛下見她做得輕易,難免會覺得“換個人也能行”,屆時她便沒了不可替代的價值。
如今看來,當初的留手竟是對的。
正熙帝直接公布了初版章程,讓朝中那些男官趁機鑽了空子,不僅挑出章程裡的疏漏大做文章,更想徹底取代她,將養濟院的權力攥在手裡。
溫以緹閉了閉眼,再睜開時,眼底隻剩冷冽的清明。
方才她已從常芙口中摸清了朝堂動向,那些男官圍繞養濟院擬定的衍生條例裡,竟連半個字都沒提她這個最初的籌建者。
他們根本沒把養濟院的初衷放在眼裡,也沒在意這是女子難得的參政機會,不過是把它當成了爭奪勢力、撈取官職的工具。
既然如此,她便沒什麼可退讓的了。
這養濟院,這為女子掙來的機會,她必須親手奪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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