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時,老板舉手了。
“各位,你們忘記了一個重要的信息。”
信息?
老板提醒他們。
“這兩夫妻是我這裡的老客人,他們每年都會帶孩子來的。”
這點很重要。
因為是熟客,熟客來,就會有規律,就會被外人知道。
“那老板,他們每年來的時間,是固定的嗎?”
老板先怔了下,隨即搖頭。
“不是,大概是這個季節,但是時間不一定,沒有那麼標準。”
兩夫妻畢竟是上班族,很多外在因素影響,導致他們不可能每年都在同一天來,倒差不差是這個季節內。
於是3號問
“那每次兩夫妻來的時候,旁邊會有人在嗎?你會和其他客人聊到兩夫妻每年都會來這件事嗎?”
就像他們一樣,遇到兩夫妻後,老板提過他們每年都來一次,會不會老板也曾經告訴過其他人?
“這個……”
老板不是很確定,畢竟都過去那麼久,誰還記得一年前,兩年前甚至更早的時候發生的日常瑣碎的事呢。
“那就是說,老板也不確定自己是否提到過,那如果是外來人,他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3號開始總結。
“一,他來過本酒店,因為來過,才有機會通過日常聊天,得知兩夫妻每年都來的習慣,以及此人參觀過酒窖,熟悉裡麵的構造。”
肯定是來過酒店的人,否則不可能選擇從酒窖入,一定是了解裡麵構造的人。
“第二,他要能及時掌握酒店來了新客人並且新客人裡有兩夫妻和孩子這一個信息。”
不可能是突發奇想,閒著沒事過來看看吧?
哪個凶手那麼無聊。
“第三,凶手選擇這個時間作案,一定是知道客人會在這個時間去泡澡,且老板不在,他有充足的時間作案。”
綜合所述……
“但是!如果凶手是酒店本身的人,就根本不需要這麼多苛刻的條件,他隻需要滿足一點,入住酒店,並清楚知道各位行蹤,且在犯案時不被任何人乾擾這一點。”
也就是,凶手是酒店裡的人可能性更大。
前一個,是外來人作案的可能性要滿足的條件太多,而且不確定因素太多。
可如果放在就是此次酒店裡的人,那一切條件都不再作數,全部充分。
凶手隻需要入住,那他就知道這次的人裡會有小孩的存在,並清楚知道在犯案時,無人可以阻攔。
老板再次怔住。
“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麼外來人,是裡麵的人做的,玻璃……隻是一個轉移注意力的紅鯡魚而已。”
沽紓說著,有些虛弱的被3號接住。
“你沒事吧,撐得住嗎?”
3號感受了下沽紓額頭的溫度,嘶……好燙!
不行,必須回去了!
“我先帶她回去休息。”
至於討論,不用這麼急迫,反正這次從地下室確認了凶手在他們一行人之中即可。
她倆一走,大家都頭疼。
如果凶手在他們之中,那就又回到了原地。
凶手到底是如何作案,怎樣讓屍體消失的?
可惜他們之中最聰明的兩個人此刻都沒有心思再顧及了。
“啊,凶手在……你們之中?”
老板是沒想到會有這個操作。
4號終於拿出了煙抽了起來。
“說不定呢。”
老板是傻眼了。
沒想到會有人自己錘自己。
“你們……不是好朋友嗎?”
朋友之間不該相互偏袒嗎?怎麼感覺他們之間好像不是這樣的,反而把懷疑往自己身上引。
“老板,我們可不是什麼好人。”
2號說道。
“你不好奇為什麼我們一直用數字稱呼來稱彆人嗎?”
為什麼?
老板不解。
“因為我們都是一群坐過牢的囚犯,被放出來,數字是我們的編號。”
老板……
隨即,2號就開始哈哈大笑了起來。
“騙你的,老板彆當真,講個冷笑話而已。”
老板忍不住打了個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