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咬咬牙,拿上外套,跑到警局,蹲到夜裡,加班一整天的李Sir才疲憊走出來。
耽纖鬼鬼祟祟跟到停車場。
就在她記下李Sir的車牌號,要功成身退時,李匙突然轉身,從一輛警車後麵,拎小雞似的,把耽纖揪出來。
“你知道埋伏執法人員是犯罪嗎?”
李Sir丟開她的衣領,抱著雙手,要等耽纖開始她的表演。
“切!既然被你發現了!我也沒什麼好隱瞞!我就是不服氣!為啥法這麼奇怪!為啥做壞事的人,總是得不到懲罰!難道世界就這麼袒護這些人,直到他們犯下更深重的罪孽,才抓嗎?這不是姑息養奸嗎!”
耽纖氣得臉都紅了。
從某個意義上來說,她氣的不是社會風氣,而是這麼帥這麼正義的李Sir,也跟其他人一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他犯的錯,是道德層麵的,法律管不著。”
李Sir言簡意賅,望望停車場的攝像頭,又望了望周圍走來走去的同事們,這個地方不方便說話。
讓彆人看到他跟涉案人員有私下接觸不好,便繞到角落。
“你彆跑啊!我話還沒說完呢!今天除非你說服我!不然我死都不會走的!”
耽纖大有躺地撒潑打滾的架勢。
李匙回頭,冷靜道:
“這裡說話不方便,你有兩個選擇,第一,回去局子裡,你投訴我,說我處理案件不當,你就可以在接待室跟我其他同事聊,第二,上車,送你回去,車上聊。”
“你車不是這台嗎?”耽纖立刻跟上,指著他們剛才站位的白車。
“我怎麼能讓跟蹤的人知道我的車牌號碼。”
李Sir開門上車,瀟灑如風,帥氣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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