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是知道王重被訛了兩百萬的,隻不過沒想到這個女人竟然在大半夜,撞在了自己的手上。
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怎麼從處理了,隻能繼續上報。
從治安所的所長,到治安局的局長,再到已經入睡了的楊哲市長,事情已經捅到了昌市的天。
“一事一論,王重教授都沒有說什麼,暫時咱們也不要有任何動作,不要管。”
楊哲一句話給事情定了性,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了。
救狗的事情很難定性,也說不上是詐騙,如果有人覺得自己虧了,可以起訴榮昭月。
但是目前來看,榮昭月根本夠不上拘留的條件。
這樣的結果讓一起來到治安所的毛孩子之家群裡麵的人員很不滿意,拿著手機到處錄像……
試圖給治安所增加一些壓力。
“你們如果覺得錢財被騙了,可以起訴,你們這是民事糾紛,這件事情隻能在法院那邊處理。”
“現在太晚了,我建議你們還是先回家吧。”
警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民事糾紛本來就不是該他們處理的,平時能調解的就調解了,但是今天這個,根本就沒有調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有些人都已經吃不上飯了,還想著救貓救狗呢,在警察看來,這些人就是閒的。
生活過的太好了,讓這些年輕人精力旺盛的無處發泄。
“不,我們不回家,我們要看到這個賤人得到法律的嚴懲!”
本來是榮昭月堅定的擁躉,但是現在她反水了,給榮昭月執掌了好幾年的手機直播,今天才知道,榮昭月一直跟自己扮豬吃老虎。
她跟一個真正的富婆,在探討富婆用的包是a貨?
現在想想就覺得丟人,怪不得榮昭月當初用那種怪異的眼神看自己,現在想想,那種眼神之中,全是嘲諷。
“法律的嚴懲沒有問題,但是前提是你們得先去起訴啊。”
“無論是她欠你們錢,還是騙你們錢,從性質上來說,都是民事糾紛……”
很多時候,法律跟普通人是講不通的,因為在普通人的基本認知裡麵,法律是幫助好人懲罰壞人的,但是當自己需要法律幫助自己懲罰壞人,拿回屬於自己金錢的時候,就猛然發現,事情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麼簡單。
還要準備訴狀,還要提供證據,還要打官司……
一個普通人,完全沒有這樣的時間和精力,來處理這些事情。
……
“警察同誌,這些狗再這樣關在我的車裡,我怕他們會死啊!”
“不管現在誰買走了,能不能先把狗給他們卸下來再說,我真的擔不了這個責任,我有老有小的要養,明天還有活呢,我這是招誰惹誰了……”
貨車司機欲哭無淚,本來就是演個戲,結果演到了治安所,這一車的狗,如果真的死了,不管是狗場那邊,還是這群人,都不會放過自己,畢竟狗現在還在自己的車上。
民警也覺得這是個問題,於是直接把貨車司機帶到了大調解室,
“這一車的狗,你們都已經買下來的,人家司機是無辜的,你們準備把狗送到哪裡,司機全力配合,但是不能一直放在他得車上。”
“否則狗狗死了,司機擔不起這個責任不說,良心上還會收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