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頭山。
廣浩和艾國民已經來鬼頭山不知道多少次了,然而這一次上山卻讓他們有一股說不出的緊張感。
大花豹子受了傷,逃進了鬼頭山。
這是一頭凶獸,而且還是吃過人肉的凶獸。
動物一旦吃過人肉,那麼對人類的攻擊性將直線提升,再加上大花豹子原本就凶殘狡猾,稍不注意就會命喪豹口。
所以廣浩和艾國民看著每一個草叢都感覺有些心驚膽戰。
“小蘭,大灰!趕緊出來。”
上了鬼頭山,廣浩和艾國民並沒有第一時間選擇搜尋獵豹的蹤跡。
在追蹤和反追蹤上麵,人類跟動物相比差遠了。
動物的嗅覺和聽覺都是人類的數倍,廣浩和艾國民要是就這麼去尋找獵豹的蹤跡,估計他們獵豹毛都沒看到,獵豹就發現他們的蹤跡了。
在這叢林密布的原始森林當中,誰先發現了對方的蹤跡,誰就有足夠的主動權。
主動權易主,誰是獵人誰是獵物,猶未可知。
廣浩一聲呼喚,等待了幾分鐘之後,叢林中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嗷!”
一道灰色的身影直接從叢林中跳了出來,然後對著廣浩就是一頓狂舔。
廣浩猝不及防間被巨型野狼狠狠的壓在身上,然後大舌頭在他臉上肆虐。
“大灰,你給我滾開,壓死我了!”
廣浩手腳並用,費了老大的功夫才把巨型野狼給趕走。
這頭巨型野狼長得是真大,之前受傷了還沒有覺得,現在傷勢好了,能跑能跳了,廣浩才感受到八十多斤的強大壓迫力。
就比如現在,巨型野狼兩個狼爪踩在廣浩的身上,廣浩不費一點力氣,簡直爬都爬不起來。
巨型野狼現在跟廣浩親昵的不成樣子,一天不見就想念的很。
雖然被廣浩嫌棄的推開,依舊圍著他身邊不停的打轉,湊空就給他一舌頭,舔的他濕漉漉的。
相比巨型野狼的瘋狂,金絲猴小蘭就顯得文靜多了。
對於廣浩前來它也十分高興,它卻隻是蹲在廣浩的肩膀上,然後摟著他脖子,真有些控製不住,才會親廣浩一口,其他時候就跟玩偶一樣掛在他身上,不吵也不鬨。
搓了搓巨型野狼的狼頭,再給粘人的金絲猴喂了一個米餅,廣浩拿出了一截沾血的衣袖放在大灰的麵前。
“幫我聞聞,找找這個家夥在哪裡,我們現在要去獵殺它,注意分彆,彆找錯了地方,這件事情非常重要!”
廣浩拿出的衣袖正是孫明身上的。
孫明身上的傷口都是大花豹子造成的,他沾血的衣袖自然也殘留著大花豹子本身的氣味。
廣浩將衣袖給巨型野狼聞,就是想要通過它去搜尋大花豹子的蹤跡。
鬼頭山足足上千畝,就憑廣浩和艾國民兩個人,就算花一年的時間,估計也把大花豹子找不出來。
而他之所以沒有選擇讓其他人一起過來幫忙,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有野狼的存在。
狼,作為嗅覺最敏銳的生物,它們能夠分辨上千種人類無法分辨的氣味,而且它們還能持續追蹤這些氣味的來源。
這就是為什麼古往今來,捕獵都是用獵犬的原因。
有了獵犬幫忙追蹤獵物,獵人才能無往而不利。
大花豹子藏在鬼頭山上,憑借廣浩和艾國民基本上拿它沒轍,但如果有巨型野狼追蹤,它就逃不掉廣浩的手掌心。
巨型野狼極富靈性,雖然沒有做過專門的追蹤訓練,不過廣浩一拿出來布條,它就知道廣浩想要讓自己追蹤獵物。
它低下頭,開始仔細嗅著衣袖上的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