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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十一月二十三日傍晚,兵科給事中方士亮,趕在宮門落鎖之前,率先上書彈劾陳新甲與清虜“私主和議”“通款賣國”。
崇禎皇帝得知消息,很快就看到了彈章,大驚之餘,連夜下令錦衣衛找來在京中已經廣為流傳的幾家抄報。
一看之下,又驚又怒。
讓他憤怒的,並不是這些民間抄報房膽大妄為,公開抄錄售賣朝廷文書。
畢竟這種事情早已有之,朝廷政令公開,乃是慣例,宮門抄也好,邸報也好,本來就是公開讓人傳抄的。
所以真正讓他氣不打一處來的,是兵部尚書陳新甲沒有做好保密。
明明議和條款報上來之後,自己的朱批上諭,隻有陳新甲知道,現在卻傳的沸沸揚揚,你陳新甲是乾什麼吃的?
但是也看到彈章和民間抄報後,夜色已深,也不好處置,於是留中不發,暫時壓了下來。
至於崇禎皇帝自己,則是輾轉反側,氣呼呼的一夜沒睡好覺。
到了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朝,一開始,吏科給事中馬嘉植在殿上直接站出來,手拿自己的彈章和收集到幾家抄報,以一個七品吏科給事中的身份,當麵彈劾兵部尚書陳新甲“祖宗之土,一朝儘棄,當斬”。
此時的陳新甲,已經得知了泄密的事情,也大體搞清楚前後原委,知道責任在己,正惶惶不可終日,尋機向崇禎皇帝請罪呢。
因此,麵對給事中馬嘉植在眾目睽睽之下的當麵彈劾,陳新甲羞慚滿麵,有口不能言,到最後隻能朝著皇帝叩首請罪。
滿朝文武大臣一看這樣,馬上群起而攻之,在殿上的禦史、言官們更是競相出列彈劾他辱國、誤國,一些平日不和甚至往日有仇的官員們也紛紛落井下石。
整個早朝,都變成了對陳新甲的彈劾之會。
雖然多數人隻是彈劾和抨擊陳新甲,完全沒有牽扯到崇禎皇帝本人的意思,但崇禎皇帝自己心裡有數,此事追究下去很快就會追到他的身上。
於是早朝開始不到半個時辰,崇禎皇帝就喝令退朝,然後拂袖而去。
當天中午,崇禎皇帝下了一道旨意,嚴厲斥責了陳新甲,要他居家思過,給自己和滿朝文武們一個解釋。
直到此時,崇禎皇帝也還沒有要治罪陳新甲的意思。
以往他所信任的大臣,被禦史言官們群起彈劾的事情,他見多了,也並不多麼在意。
麵對這種情況,他考慮更多的是怎麼堵上大臣們的嘴,怎麼撇清自己身上的責任,總之自己的英名不能受損。
但是,很快,陳新甲自己的騷操作開始了。
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陳新甲上折請罪,但在他的請罪奏折之中卻把當初崇禎皇帝派人賜給他的那一道準許他在與清虜議和時“便宜行事”的上諭寫了進去。
同時把他已經查清楚的書辦與家仆泄密之事一並公開了出來,把責任推到了書辦與家仆身上,而他自己的罪過隻是治家不嚴而已,同時請求皇帝寬宥。
與此相應的是,崇禎皇帝明確下旨,讓陳新甲居家思過,但他居家卻不“閉門”,頻繁聯絡同僚上書為他開解“罪過”。
他讓戶科給事中廖國遴、楊枝起等人為自己上書說話的時候,直接向這些人出示了崇禎皇帝曾經賜給他的上諭。
並請這些關係好的同僚們放心,說外間的那些禦史言官們之所以彈劾他,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議和這樣的事情是皇上的意思,他隻是奉旨行事。
而且議和條款皇帝已經批準,意外泄露是家仆的責任,再說議和條款早晚要公開,他的罪過並不大。
廖國遴、楊枝起等人聽了恍然大悟,他們當然相信這是皇帝的旨意,也相信陳新甲隻是給皇上背了鍋而已,隻要有人上書營救,皇帝有了台階下,自然一切都好說了。
於是他們紛紛上書,不僅認為陳新甲奉旨議和無罪,而且還談下了一個相當不錯的議和條款,今後每年可以為朝廷在關外省卻百萬糧餉。
也就是說,不僅無罪,而且有功。
隻是他們忘了,一旦把這個事情牽扯到崇禎皇帝的身上,性質可就不一樣了。
這就等於是陳新甲要“攀咬”君父了。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崇禎皇帝在看到陳新甲的請罪奏折之後,怒不可遏,等他又讀到戶科給事中廖國遴、楊枝起等人營救陳新甲的奏折後,直接下旨給錦衣衛,當日傍晚就將陳新甲下入獄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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