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墨鏡,踩著恨天高,許白鹿緊盯著眼前大排長龍的“正茂大藥房”,神色很複雜。
她暫時返回滬都,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然後,才偶爾發現這個狀況。
雖然不清楚,這是誰開的店,但是門口的巨幅海報,已經說明了問題。
海報當中赫然是一副成功人士打扮的“周春明”,雙手挑起大拇指,為“正茂大藥房”代言。
不過,海報的角落裡,也有此人的名字“杜敏生”。
稍微腦補一下,就能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之前曾向她求複合的杜先生被拒以後,又跑來求老許,然後被老許收留,順勢讓他當代言人。
所以,這兩個被許白鹿討厭的人,居然聯手了!讓她心裡莫名的不爽!
“怎麼回事?!阿俊,你快給我谘詢律師,這樣瘋狂的蹭周老板的熱度,不侵犯肖像權的嗎?”許白鹿指著那張海報,有些惱火。
阿俊和麗莎這些隨行人員一看,也不禁目瞪口呆。他們之中的一些人,之前確實沒注意到海報,因為藥店生意超火,人非常多的。
驟然看過去,多半還會誤以為,那個號稱是華國首富的周春明,紆尊降貴給一家名不見經傳的連鎖藥店打廣告。
以周老板的名氣,在華國堪稱家喻戶曉,絕對是人氣王。
“好的!我問一下賀律師!”阿俊跑上前去,擠開人群盯著海報仔細看了一會兒,然後挪到街角,避開嘈雜的人群開始打電話。
他當然清楚,自家老板是什麼意思。
肯定不是為了維護周春明的形象,而是反感杜先生另外抱住了大腿,想故意惡心一下對方。
跟賀律師聊了一會兒,反複確定了答案,阿俊才又跑了回來:“報告老板,我跟賀律師確認過了,這事兒一般來說不侵權,因為沒有冒充、誤導公眾,也沒有利用周春明的商業聲譽牟利。”
“明確標明身份,無誤導意圖,即使長得像某位大佬,當然是不構成侵權的。人家不但標注了本名‘杜敏生’,而且發型和衣著,也沒有故意模仿大佬,多半是曉得這裡麵的規矩。”
“法律保護的是人格權,比如肖像權、姓名權,但不禁止自然人因巧合長得像他人。”
“除非,杜先生在代言的時候,刻意誤導公眾認知,暗示自己是那位大老板,這才會招惹麻煩。”
“什麼?!你確定嗎?”許白鹿陡然喝問,嗓音甚至變得尖利起來。
“老板,您可以自己跟賀律師溝通,我保證沒有曲解他的原話。”阿俊擦了擦額上的汗水。
見狀,許白鹿心中的火氣更大了。
當下的情況,確實令她心中騰起一股無名火,隻是不想看到,老許和她前夫聯手,取得商業上的成功。
按照“正茂大藥房”當下的情況,就算繼續開分店,也一樣會人氣旺盛的。畢竟,開業就持續的搞各種活動,又是送雞蛋,又是打折扣,甚至還有購物抽獎,花樣還挺繁多。
不過,她也認為,阿俊大概率不會騙她。
阿俊隻是一個五大三粗,沒啥文化的保鏢,對於法律領域那是兩眼一抹黑,說不出這麼多專業術語。
“走,咱們先回去,”許白鹿跺了跺腳,“麗莎,你想辦法聯係‘新天地集團’,向他們那邊反映情況。”
“讓他們好歹派人來看一看,如果涉及侵權的,就趕緊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