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
經警方初步斷定。
檀嘟嘟被毆打一案中的涉事人,為一身高約為178182的男子。
男子體格偏瘦。
有兩種可能。
一為該男子訓練有素,因而才能熟練躲避開各種攝像頭。
可懷疑為尋仇。
二為該男子就住在檀嘟嘟附近。
而且還極有可能與她就住在同一棟公寓樓裡。
因而監控裡,才會隻拍到了他去時的錄像,而未拍到他離開。
而這樣一來,就不像尋仇了。
極有可能是臨時起意導致的作案。
但該男子又並未劫財劫色。
所以看起來動機應該是替天行道。
俗稱看撈女不爽。
經小組討論,大家一致認為,第一條尋仇的可能性不大。
於是便優先以第二條為出發點追查。
那麼問題就來了。
該男子早不替天行道,晚不替天行道。
為何偏偏選在那天晚上呢?
於是順著這個疑問,警方又調查出了。
原來是檀嘟嘟當晚跟她的一小姐妹,一起吃了頓夜宵。
而在吃夜宵的2個小時期間。
檀嘟嘟曾多次向她的那個小姐妹,炫耀過自己最近又用不齒的方法,搞到了很多錢。
根據這條線索。
警方又得到了兩個新的方向。
一,該男子極有可能是當時也在夜宵店。
因用餐時不小心聽見了二人的對話。
遂起了歹念。
亦或是在檀嘟嘟吹噓相關事宜的時候。
該男子恰好經過該家夜宵店,正巧聽了個正著。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排查起來的難度就很大了。
因為城市的關係,大部分人都有吃夜宵的習慣。
人流量很大。
光說店內,檀嘟嘟吃飯的時段。
與她一同時間出現的,符合描述的男子,就有6個。
而夜宵店內雖然有監控,但店門口卻沒有。
所以並不能確定疑犯就在這6人中。
二,不排除熟人嫉妒作案。
警方不也不會遺漏任何一個有嫌疑的人。
比如跟檀嘟嘟一起吃夜宵的,她的那個小姐妹。
大量案件表明,很多時候,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高。
於是警方又請了檀嘟嘟的小姐妹,回局裡配合調查。
經調查,小姐妹當晚跟檀嘟嘟分開以後,就去了一家酒店過夜。
比較有嫌疑。
因為……與之一起過夜的,是檀嘟嘟現任男友中的一人。
也就是說,檀嘟嘟的這個小姐妹,其實隻是個塑料姐妹花。
她一直明麵上都跟檀嘟嘟很要好。
但背地裡,卻一直都在偷偷挖檀嘟嘟的牆角。
但檀嘟嘟卻是該男子的正牌女友。
而她的這個小姐妹,隻能做見不得光的情人。
因此,警方覺得。
這個小姐妹極有可能會因為嫉妒心理,而雇人對檀嘟嘟施暴。
以及向檀嘟嘟池塘裡所有的魚蝦們,揭露她海王撈女的行徑。
不然怎麼解釋涉事男子不劫色,卻專挑了檀嘟嘟的臉施暴呢?
這很明顯,是因為嫉妒檀嘟嘟的樣貌。
而正常人的嫉妒,是不會動手的。
都動手了,而且還是下的那麼狠的手。
十有八九是因為其間有感情糾葛。
如此一來,檀嘟嘟小姐妹的嫌疑就更大了。
於是接下來,一場塑料姐妹花的撕逼大戰就開始了。
二人相互在朋友圈爆料對方的不齒行徑。
還有很照片和聊天截圖為佐證。
搞得很快兩個人的圈子都烏泱泱一片。
很多他們共同的朋友都跟她們鬨掰了。
很多二人魚塘裡的魚都跑了。
還有什麼正牌男友,男性朋友,包括金主,全都給鬨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