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帥的美男啊,自己絕對能過目不忘。
若是見過,哪怕隻是人群之中的驚鴻一瞥,自己也能惦記上個一年半載的。
男子唇角微微上揚,眸子裡也如繁星閃爍,帶著不一樣的碎光。
那一瞬間,沈嶠就覺得,似乎有清風拂麵,朗月入懷,頓時都心曠神怡起來。
男子輕掀薄唇,帶著狡黠:“我識得姑娘......那頭驢。”
沈嶠的心跟著揚起又落下:“我的驢?”
“不錯,適才你的毛驢差點衝撞了我。我見它負傷,知道它主人定是有危難,於是立即尋了過來。”
我靠,自己適才還想著喝驢肉湯呢,它竟然救了自己一命,簡直罪過罪過。
“那我的驢呢?”
美男揶揄道:“你不是更應當關心一下自己嗎?你剛才可是差一點就沒命了。”
“也是,還未感謝公子的救命之恩,請問公子怎麼稱呼?”
美男眸光閃了閃:“鄙姓邯。”
司陌邯的邯,邯王的邯。
你個憨憨兒,我不戴麵具,便果真不識得我了?
沈嶠是真的沒認出來。
換句話說,原來的司陌邯長什麼樣,她也不知道啊。
她隻記得那一臉花花綠綠的藥膏,還有滿臉的疙瘩,就跟土裡刨出來的癩蛤蟆似的。
那是她新婚之日的噩夢,司陌邯形象的標誌。即便是後來戴了飛鷹麵具,她仍舊還是時不時地想起。
怎麼可能將這樣俊美不凡,劍眉星目,令人一見傾心的美男子,跟司陌邯聯想到一處?
“原來是韓公子。公子好俊美的身手,學識也淵博,沈嶠敬佩不已。”
這麼明顯的提示了,她竟然還是沒有認出自己。
而且,第一次這麼崇拜自己啊,說話還如此溫柔似水,咬文嚼字,真是看人下菜碟。
司陌邯心中惡作劇,麵上卻一本正經。
“原來姑娘叫沈嶠。《爾雅》裡說,山銳而高為嶠,姑娘日後必能鋒芒畢露,出類拔萃。難怪會招惹這些歹人惦記。”
有才就是不一樣啊,一個名字都能說出這麼多的花樣,誇人更是天花亂墜。
不過聽著蠻舒服,比司陌邯那廝的那張臭嘴不是強的一點半點。
沈嶠聳聳肩,不想讓對方過多猜疑自己:“他們惦記的是我的銀子,不過是幾個雲華山的劫匪而已。”
“山匪?就衝著這些人的身手,做山匪可委屈了他們。再而言之,我瞧著對方招招致命,似乎跟姑娘有仇啊?”
這人好厲害的眼睛。
沈嶠也隻能裝傻充愣:“我跟彆人又無冤無仇的,誰會這樣恨我?再說我也不識得這樣厲害的人物。”
這是人來人往的官道,適才一陣暴亂,再加上殺了人,實在不是說話的地方。已經有人試探著圍攏過來。
司陌邯蹙眉道:“這裡不是說話之地,姑娘若是不想招惹麻煩,便先行離開一步吧,這裡交給我處置。”
否則有點麻煩。
沈嶠過意不去:“此事乃是因我而起,哪裡好意思讓公子代我受過?既然出了人命,便讓人報官去吧,也好為民除害。”
“你一個姑娘家,進了衙門,此事三言兩語說不清楚。我衙門裡正好有自家兄弟,不過就是打一聲招呼的事情。後麵官府若是細加追究,上山剿匪,我再告訴你。”
沈嶠猶豫了片刻:“如此就謝過韓公子了,我就在長安西街做點小生意,麻辣江湖便是我的招牌。回頭若是有什麼麻煩,公子隻管去西街尋我。”
司陌邯點頭:“姑娘的毛驢應當還在前麵不遠處,你我改日有緣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