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的明璽最討厭夏淩霄。二十七歲的明璽卻和夏淩霄成為了夫妻。一覺醒來,十七歲的明璽變成了二十七歲的明璽,看著那張熟悉而又陌生的臉,明璽以為自己在做噩夢:“你怎麼在我的床上?”夏淩霄睡眼惺忪,軟綿綿地窩進他懷裡:“抱著我睡。”這個人,夏淩霄,狼心狗肺的公主病!高中那三年,明璽載她上學,給她補習,幫她打水,替她值日,連用卷筆刀削鉛筆這種隨手就能做的小事也要他代勞!——結果呢!明璽睜開眼睛前還在夢裡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