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也配當主編?”
“上帝,就是我上去寫都寫不出這種堪稱投降的報道。”
“這才剛開始一週,憑什麼說斯派克就贏了?”
“……”
蒂西·科恩嘴裡罵罵咧咧。
她可以對天發誓,如果這個該死的主編現在就在她面前,她一定會用自己的長靴狠狠踹他的屁股!
明明專輯銷量也就相差個幾十萬張,雖然看起來有那麼一點點差距,但這並不代表她的偶像埃米納姆就徹底失去希望了。
恰恰相反,她認為追上的希望很大。
是,她承認,斯派克這張新專輯還算可以聽的歌不少,但單論專輯明顯還是埃米納姆更有攻擊性——這才是嘻哈的真諦。
最起碼是她認知中的真諦。
在美國,嘻哈音樂的受眾可是很大的,因為大家都聽厭了那些所謂的流行歌。
她是這麼認為的。
雖然斯派克也玩過嘻哈,但她並不認可——
這個男人玩的嘻哈音樂絕對絕對絕對不是嘻哈,絕對不是!
“蒂西,你在幹什麼呢?來活了,外面來了輛福特。”
“行行行,知道了知道了,真囉嗦。”
一件綁在腰間的橙黃色夾克外套隨著女人的起身而搖擺,嘴裡叼著根牙籤的蒂西一甩腦後的馬尾,沾染了些許油汙的白背心為她增添了幾許野性:“車什麼毛病?”
“點不了火,車載電臺也失靈了,前輪還要換胎。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它撞了。”
在同事帶領下來到了一輛黃色福特野馬前,手裡不時晃著扳手的蒂西慣例地打量了一圈車況:“這車是剛從賽博坦過來的?”
不能說撞得的慘不忍睹吧,最起碼也能稱得上一句不忍直視。
“飆車撞的。”
同事已經見怪不怪了:“說是斯派克的粉絲和埃米納姆的粉絲在比賽飆車,這車就是後者失控撞的。”
“……fuck!為什麼不是那個小白臉的粉絲撞車!”
又聽到了那個男人名字的蒂西擦了擦鼻樑,嘴上罵歸罵,但手上動作還是很麻溜的。
“你怎麼對人意見那麼大?斯派克新專輯我覺得很不錯啊。”
知道這女人是埃米納姆粉絲的男同事還不忘逗逗她:“不要這麼狹隘嘛蒂西,美國很大,容得下斯派克與埃米納姆兩個人。”
回應他的只有一根高高豎起的中指。
頗感晦氣的蒂西為了生活,還是得老老實實修車。只不過等到下班後去到常去的酒吧打算小酌幾杯放鬆一下自己時,酒吧舞池裡跳動的音樂卻讓她感到十分熟悉——
&n&n&n, tta getget!
&n&n&n, tta getget!
&n&n&n, tta getget!”
又是那已經被動聽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動感曲調,五光十色的舞池燈光配合著DJ的打碟閃爍不定,大半個酒吧的人都在隨著歌曲的節奏瘋狂扭動著自己的身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