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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昨晚,他把全身都進行了包裹隱藏,只露出了一雙眼睛。

但李追遠,就是能記住他的眼睛。

剛剛,李追遠看見他了。

他正和譚文彬靠在一起,倆人共用一個水龍頭,往身上搓著肥皂,還叫了自己一聲“大哥”。

確認過眼神後,

李追遠就沒往他小腿上去看,壓根就不關心他小腿上是否有槍傷擦痕,也不在意他是否做了遮掩處理。

既已篤定,少年就懶得再尋些佐證,這樣做不僅多餘,而且容易讓對方起疑。

因為對方,是見過自己的。

但對方,可能現在並不知道,自己也認出了他。

所以,對方還在演戲,大機率在很憨地喊出“大哥好”時,其心裡泛起的是一股自鳴得意。

李追遠希望他能繼續保持。

他越是想演,也就越是意味著不想撕破身份臉皮,那自己眼下也就越是相對安全。

沒辦法,那位林書友同學的身手,實在是好得有些嚇人。

他若是真發起狠,自己的銅鏡門禁以及手裡的這雙高跟鞋,可能還真攔不住他。

不過,眼下能基本確定的是,林書友不是七年前那場案件的真兇。

人的面相也能看出類似樹的年輪,李追遠確定,他的歲數和譚文彬一般大,七年前案發時,他應該還在上小學五年級。

劉姨說他是官將首,正常來說,這一“職業”的人,很像內地其它省份地區廟會上關公的扮演者,理應帶有正氣。

但事無絕對,李追遠也能說撈屍人普遍帶有悲天憫人的情懷。

卻並不妨礙,撈屍人隊伍裡出現茆家父子那樣的人。

所以,職業是好的,但人,可不一定。

因此,李追遠決定抓緊時間,趁著對方戲癮還在時,先排掉這顆雷。

這甚至無關對方昨晚是否出現在那座教學樓裡,而是一想到就在這一層樓內,距離自己很近的寢室裡,還住著這麼一個傢伙,少年睡覺都不得踏實。

臥榻之側,豈容同行鼾睡。

譚文彬洗完澡哼著歌回來了,他把門一關,就往自個兒床上一坐

“遠子哥,我本來還想喊林書友晚上一起去老四川吃烤魚的,他居然說他晚上要去學校圖書館享受一下氛圍。”

譚文彬奇怪的點在於,原本很聽話的新朋友,忽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當然,這不能算錯,也屬正常,可明顯與其剛認識時的人設有些不符。

尤其是剛開學時,大家都有明顯的社交需求與目的,要不然連個一起上下學或一起去食堂的搭子都沒有,那得多尷尬。

聽到這句話,李追遠心裡明白了

看來,

林書友同學,也覺得晚上睡不踏實。

……

前半夜還在熙熙攘攘,後半夜的宿舍樓,就陷入了寧靜。

白天軍訓的消耗,讓這群本該精力旺盛的大學生們,暫時還無法支撐起完整的夜生活節奏。

寢室裡的兩張床鋪上,李追遠和譚文彬都在熟睡。

夜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