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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解釋】

首先,對於紀梵尼老闆跳河尚且生死不明我表示深深的遺憾和悲痛,現說明我所知事情始末。

首先陳述撕衣打架影片的起因經過。

那天,我帶著......孩子被如此欺負,我心中怒氣難忍......隨後......最終與商場保安發生肢體衝突。

這就是撕衣打架影片的全部經過。

然後說明跳河事件,因那家紀梵尼店所售衣服存在質量問題,並且惡意栽贓陷害顧客,事後我選擇了透過司法途徑維權,上報了消費者協會以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三倍賠償,但到目前為止我尚未收到賠款。而因此事件,工商檢查也對這家紀梵尼服裝店進行了全面的質量和資質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這家紀梵尼服裝店於一年授權協議已經到期,店內所有服裝均為仿品,工商立即對這家店進行了查處,隨後英國紀梵尼也對這家無授權紀梵尼服裝店進行起訴,要求賠償680萬勝訴。之後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因為這一系列的事件,紀梵尼老闆選擇了在橋上縱身一躍,為此我表示沉重的哀痛和深深的遺憾,目前紀梵尼老闆還未有確切的生死訊息,願他能平安無事。

......

夜光洋洋灑灑一篇幾百字的長微博一經發出,短短十分鐘熱度就被頂了上去,網友們可都在等著呢。

夜光一篇微博陳述了始末,也引得眾多網友議論紛紛。

“如果夜光說的是事實,那跳河事件其實嚴格來說和他沒有什麼關係,但是撕衣服打架這種暴力行為我還是不敢苟同。”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這種做法簡直就是丟人現眼,看了他砸店打人的影片,反正他現在說的我是不信。”

“這就是在狡辯洗白,大家不要上當!”

“就是說的是真的,但事情也是因他而起!說到底還是間接的借刀殺人!”

“人都已經沒了,凶多吉少生死不知,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解釋一下人就能活過來?那可是一條人命!你良心不會痛嗎?”

“我倒是認為,如果夜光說的是事實,那還真和他扯不上什麼關係,人家只是正常維權,那家店立身不正,冒牌欺詐消費者被查處攤上官司這關夜光什麼事?當然,打人我還是不贊同的。”

“反正說破了大天我也一個標點符號都不信。

“從法律上來說可能是和夜光沒有一點關係,但我是認為就是他間接害死了店主,凡事講究個起因結果,夜光就是起因。”

“這種品行不端,暴力枉為的人居然還被稱為才子,真是日了狗了。”

夜光的微博發聲了,但似乎效果並不大,雖然事情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但只有小部分網友比較理智思考,認為和夜光沒什麼關係,很大一部分網友還是堅持自己的看法,覺得夜光就是整件事情的起因,依舊把矛頭對準了夜光,另外關於夜光撕衣服打保安的事情,基本上沒有網友認同,就算是有那麼幾個網友站出來說幾句公道話,但也會立即被群情激奮的其他網友給淹沒下去。

如果這種暴力事件換成是其他的人,不是公眾人物的話,那麼可能網友的態度就會有些不一樣了,起碼會成兩極化,有表示支援的,也有表示反對的,但夜光已經算是公眾人物了,在群眾的眼裡,公眾人物就應該有著公眾人物特有的行為方式,這種暴力事件放在公眾人物身上絕大多數群眾是不齒的。

但說起來,不管是普通人還是公眾人物或者是明星,歸根結底還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慾,有悲喜哀怒,但群眾對於明星這類群體思維總是有些固定化,潛意識裡總覺得,明星就該怎麼樣怎麼樣,不能怎麼樣怎麼樣,連談個戀愛結個婚或者是家庭個人方方面面的問題,只要是放到明星身上就會被無限放大。

其實說到底,人家怎麼樣,和你有一點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