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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f 喪心病狂的龍本太郎

吳凡隱隱有一種不祥的預兆,雖然他還不確定自己的想法。

吳凡回了一條簡訊:

“龍本太郎,說吧,遊戲規則?我應戰。”

龍本太郎回:

“爽快,那記好了,這十個人,分別在十座大廈的天台上。規則如下:

1.我以人格擔保,如果沒人報官,9點半之前他們都是活著的,9點半之後,如果併購不成功,他們都得死。

2.你可以嘗試施救,當你救下一人的時候,另一座大廈上就會飛下去一個人。

3.你也可以直接來找我決鬥,如果我輸了,他們都得死,為了公平起見,如果你輸了,我可以放一人,殺死你和另外九個人。

遊戲已經開始了,加油,祝你成功,你的朋友龍本太郎。

住:差點忘了,還有一條,施救的過程中不能傷到我的人,否則……”

吳凡看罷,差一點一口老血吐了出來。

這是什麼特碼規則?

公平你妹幣?

朋友你妹幣丫?

我去年買了個表!

這特麼的就是由始以來最無恥的霸王條款。

無論輸贏,結果都是輸的。

不救人也是死人,救人也是死人,而且還有間接殺人之嫌,這個局得怎麼破?簡直比哥德巴赫猜想還能破解。

退一步說,系統升級到第二階段,可以用武俠小說中的人物,或者是影視劇小中的人物(除玄幻仙俠神話,即便擁有段譽凌波微步的速度,擁有蝙蝠俠會飛的技能,擁有獨孤求敗的絕世武功,那也沒個卵用,不可能,幾秒鐘就瞬移到所有的地方,除非系統進階到第四個階段,擁有了齊天大聖般的神通,幾根猴毛數十個分身,同時到達各個地點施救,才有可能破解。

不在意淫啦,走一步算一步吧,時間有限,為今之計,只有把所有的細節做到了極致,成功與否,看老天了。

吳凡開啟系統,迅速查詢:

吳凡想起了一個名字,迅速的開啟了系統查詢目錄。

“叮,

姓名:凱文·米特尼(Kevin Mitnic

職業:電腦駭客。被稱為世界上“頭號電腦駭客”。他是第一個在m國聯邦調查局“懸賞捉拿”海報上露面的駭客…”

一秒鐘之後,牛人凱文附體。

吳凡的手指飛速的,觸碰著手機螢幕上的數字鍵盤,只見螢幕上的字元閃掠而過,一個藍色的星球飛速的旋轉,三分鐘之後,初步定位成功,龍本太郎發簡訊的位置已經被確定下來了,接下來的任務是精確的定位。

又過了大約三分鐘的時間,精確定位結束,可以初步的判定龍本太郎的位置是在花田街的世紀經貿大廈天台,那是青木省城最負盛名的寫字樓之一。

直接找龍本太郎決鬥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