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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以下是一點碎碎念。

寫到一半的時候我也猶豫過,到底怎麼結局,按照世界觀來講[鬼是靠塵世間的思念存在的,塵世間的人思念更久鬼能存在的更久,如果塵世間最後一個思念鬼的人去世了,就他那個人也變成鬼了,那這兩個鬼就不會見到],於是我想,不如寫男主在十年後殉情,這樣的感情更深刻,更為大眾喜歡,也更容易宣傳傳播,從商業寫作的角度講,價值更大。

但我猶豫了很久,還是選擇現在的結局,雖然看著更殘忍,但更符合我要表達的觀點。“人真正的死亡是被遺忘”,而作為活著的人,需要自我救贖,尋求解脫。

因此,最後老宋老陳辦到了,曲思月辦到了,許敬宇辦到了。

這個故事是我自己對生死觀的回答,還有很多話想說,但已經太晚了,有機會再說吧,祝閱讀本書的所有朋友,生活愉快。

最新評論

◇ 哭到顫抖,狗男人

◇ 怎麼能這樣?好像也只能這樣了。哪怕只看了最後一章也是淚流滿面。。

◇ 就現實向而言,許敬宇的十年已經夠長久了,但是我不甘心啊,不甘心啊。

可能這就是人的執念?

他是,他就是一個普通人,只是相比其他普通人更出色一些,而這個出色,只會讓我更加意難平。畢竟他可是說過,要愛她一輩子,絕不背叛的。他答應了的。他承諾過的。即使這是小說。就算不是小說…可是,他是活著的那個人。

偏偏鬼的存在是由人的執念來維持這個設定更讓我心碎,言言一點一點的感知她所愛著的人逐漸放下她、淡忘她。我們經常安慰別人說:逝者已逝,活著的人只有好好的活著,才是對他們最好的交代。這對已經成了鬼的言言來說,太疼了,鈍刀子割肉一樣的疼。所幸,當所有人都放下她時,她也不複存在,言言,只會感受到一瞬間的疼,之後,是釋然吧。

或許我更憧憬這樣的一個結局。

老陳老宋會在每年清明與忌日,買點言言愛吃的,像走親戚一樣帶著寧昭去見見未曾謀面的姐姐,或許他們會在無意間的聊天中輕輕笑罵一句你姐姐怎麼就沒有寧寧的音樂天賦,以後寧寧的每個舞臺都要邀請姐姐彈給姐姐瞧瞧。

許敬宇開了家自己的公司,工作繁忙時,看看言言的照片,留下一隙喘息的空間,平靜思緒後再繼續忙碌;工作閑暇時,他會帶著言言的照片去世界各地走一走,與她一起體驗那些她還未曾感受過的世間美好,再在心中默默與言言約好,下輩子一定要她先一見鐘情,再好好陪著他一起攜手度過一生。

曲思月會在逢年過節時去看看寧昭,拜訪拜訪老陳老宋,還有些心事時,可以毫無顧慮與負擔的和言言撒嬌傾訴,然後第二天再恢複活力、生龍活虎。

人真正的死亡與鬼看似的解脫是被遺忘,但面對這些我愛過的、愛過我的人,我更願意相信生與死的界限有時並不分明。遺忘,對生者而言,會慢慢隱藏成心中的一道暗疤,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觸及,尤其是無意間的觸及,更會疼的要命;對逝者,是一種冷漠的、無言的殘忍。或許逝去的人對生者不一定是桎梏,他們也可以是生者好好生活的動力來源,就像那句被套用很多但依舊很有魅力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那就是認清生活的本質後,依然熱愛生活。

生者可以在餘生中尋求生與死的平衡,逝者也可以在所愛之人的思念中等待他們的到來。

感謝作者,但我想我更偏愛這樣的浪漫笑)。

◇ 好好生活不一定是要娶妻生子,而且他說已經很少想起宋言了,所以許敬宇只是放下了,人嘛,最終都得走向世俗,他可能也孤獨吧,所以選擇相親結婚。最後的他,事業成功、夫妻恩愛、寵女狂魔,嗯,是世人羨慕的。而言言停在了19歲。遺憾嘛,或許遺憾吧。但他不也走出來了嗎?用“初戀”代替了19歲的那個小女孩,還是會讓人難過,但又合情合理,很現實。也別管什麼下輩子他兩再在一起了,畢竟許敬宇可能很愛他妻子,不太合適。停在這就很好,無論如何,言言你值得別人愛,希望你以後遇到一個能讓你不再有“他不愛我”感覺的人,然後養只狗狗滿足你的心願,幸福過一生,你也要走出來不是?

◇ 都好可憐嗚嗚嗚嗚嗚

◇ 好虐啊……

◇ 第一本看哭我的小說,感覺好難過啊嗚嗚嗚,原來遺忘真的比死亡更可怕

我知道也理解男主應該做出這樣的選擇,但就是好心酸,這個世界上最後一個記得女主的人也放下執念娶妻生子,再也沒有人記得她了,她就這樣徹徹底底消失了

◇ 哭死了

◇ 許敬宇會長命百歲,而宋言永遠留在十九歲。

◇ 很感動

◇ 哭死我了嗎的啊啊啊呃呃呃呃我靠

◇ 許敬宇最後愛的是她的妻子還是宋言

◇ 哭死我了

◇ 真正的死亡是遺忘,都說時間是最好的藥,遺忘的用時間療傷,慢慢好轉,家庭美滿;被遺忘的用時間療傷,慢慢好轉,心中苦澀卻無憾,苦澀的是,再無人惦記,自己啊,終於消失在這人間;無憾的是,那些曾經惦記她的人兒啊,忘記她死去的悲痛,平安喜樂,一生幸福,那些不開心就讓她帶去吧…人間皆是過客,下輩子願相逢

◇ 從十年來看,它還是小說

◇ 相逢即是上上簽

——評論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