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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催眠

催眠實質上是一種人為的,介於覺醒與睡眠之間的心理狀態,催眠者的暗示誘導使被催眠意識處於積極而活躍的狀態,使潛意識中的大量資訊被重新組合,提取並與催眠者的意識發生連通產生的反應。

社會認知或角色扮演的觀點:這一觀點認為,催眠並不神秘或奇怪,它的作用只是反映了催眠師和被催眠者之間的一種特殊的關係。一般來說,被催眠的人事先對催眠已有所瞭解,知道催眠後會發生什麼。在催眠中,他們只是扮演了一個特殊的社會角色——被催眠的人。

這個角色意味著將無條件地接受催眠師的指揮。由於是角色的要求,被催眠的人在進入催眠狀態後,就傾向於順從催眠師的指示,做出特定的行為或產生特定的感受。

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說被催眠的人在故意欺騙別人,他們的確相信自己在經歷另外一種意識狀態,在這種狀態下,除了順從催眠師的指示外別無選擇。

意識功能分離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人的意識有執行和監督兩種基本功能:執行功能可以使我們控制和規範自己的行為;監督功能可以使我們觀察自己的行為。

在正常情況下,意識的這兩種功能是連在一起的,但是催眠可以使兩種功能之間的聯絡斷開。

透過分離這兩種基本的意識功能,可以達到催眠的效果。

在催眠條件下,個體進入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其執行功能正常,並接受催眠師的指令,而監督功能不起作用。

最近有人認為,催眠不一定使意識功能分離,它只是弱化了意識對行為的監控,因而使執行功能超過了意識的其他方面,執行功能自動地執行了催眠師的指示,沒有以個體的正常認知系統作中介。

催眠簡史

催眠現象,似乎和人類的發展一樣歷史悠久。催眠的歷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催眠早期階段:使用類似催眠的手段改變人們的行為可以追溯到史前。

古印度、古埃及和古羅馬人的祭祀和打坐入定,都是透過一定的宗教手段(如祈禱、點卡)和強烈的節奏(如音樂、舞蹈)來引發催眠現象。古希臘睡眠神廟中供奉的是睡眠之神修普諾斯(Hyp

os)。

我國中醫典籍《黃帝內經》中記載有一邊唸咒、一邊用手撫摸患者的醫療手段。[5]

16世紀,歐洲有人試圖對催眠治癒疾病進行解釋。其中最早的是瑞士醫生和鍊金術者帕拉塞爾蘇斯(Pa

acelsus),他認為磁石及天空中的日、月、星辰對人體有治療作用。[5]

麥斯麥術:1771年,維也納的耶穌會會士希爾(Maximillia

Hell)將一塊磁性鋼板放在病體上而取得療效。

1774年,微微NANA醫生麥斯麥(F

a

z A

to

Me艾斯愛慕e

)演示了磁性鋼板的治病作用。此後,麥斯麥提出,在所有物體中存在著寶貝的磁性流體,當它在人體中失去平衡就會引起疾病。

他相信,當磁體與病人接觸,磁性流體就進入病人體內,可以恢復人體內磁性流體的平衡而治癒疾病,他稱這種流體為“動物磁氣”。

後來,他用磁體給數以千計的病人治病,效果較好,於是名聲大作,享譽歐洲。他強調治療作用應歸功於動物磁力的物理作用,而拒絕任何心理成分的解釋。

他的舉動引起了科學界與醫學界的反對。

浪漫國政府組織的委員會經長達七年的研究後認為,這種現象僅僅是緣於一種想象的激發,而不是什麼神秘磁氣的活動。

確切地說,催眠時代是從蘇哥蘭外科醫生詹姆斯.布瑞德(James B

aid)的工作開始的。

在觀看一位瑞士醫師用催眠術治病表演時,他用挑剔的、蔑視的態度想從中找出欺詐騙局,結果未發現有任何破綻,於是他也開始了對催眠的研究和應用。

在實驗中,布瑞德要求被試緊盯著略高於眼睛上方的一個點,幾分鐘後,初試的眼睛因疲勞而閉上。布瑞德認為催眠與視覺疲勞和精神專注有關,是一種生理現象。

1842年,布瑞德還根據希臘文hyp

os,提出用英文hyp

osis一詞作為催眠的定義。

19世紀垕,針對催眠主要存在兩大爭論黨派,南錫學派和夏柯學派。

南錫學派的代表人物是利貝爾特(Auguste Liebeault)和伯恩海姆(Hippolvte&nheim),他們認為催眠是直接暗示的結果,是一種普遍的心理現象,而不是疾病的表現。

夏柯學派的代表人物是法國著名的神經科醫學夏柯(J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