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韓森都沒想到,《月半小夜曲》會如此受歡迎,在這首歌曲的帶動之下,經典樂器小提琴也飛速的熱度暴漲,一度讓當下許多歌手在考慮新歌的時候,優先選擇了小提琴伴奏。
與此同時,在《月半小夜曲》的影響之下,小提琴家們的音樂會現場門票價格也是飛速走高,一些知名小提琴家的音樂會更是一票難求,甚至當有小提琴家在音樂會預告上表示會購買《月半小夜曲》的版權演奏小提琴版的《月半小夜曲》的時候,門票更是呈現出哄搶的趨勢。
在這樣的狀況下,即便《月半小夜曲》的版權費高達五十萬,也有無數的小提琴家們前仆後繼的購買,以至於後來韓森在檢視版稅的時候,偶然發現《月半小夜曲》的表演授權費就高達千萬以上。
當然,也有許多人並沒有得到授權就演奏了《月半小夜曲》的曲目。
一般來說,只要不超過“三句”,就不會收到起訴,在音樂會演奏上也是如此,倘若超過了“三句”,那基本上都會被索要版權費的。
這其中就有一位名叫高原的日籍華裔人氣小提琴家,在大陸進行區域巡演的時候,演奏了《月半小夜曲》,而且是從頭演奏到尾,精湛的琴技,加上優秀的樂章,讓這位名叫高原的小提琴家演繹的琳琳精緻,聽眾也是聽得大呼過癮。
但這其中就有一些隱藏的韓森粉絲,在發現了高原演奏了《月半小夜曲》之後,就悄咪咪的登陸版權網檢視,在看到高原一方並沒有得到演奏授權之後,就立即進行了舉報。
但高原的經紀人卻是置之不理,全權當做是看不見的樣子,這就讓得到訊息光線傳媒法務部總監孫相宇感到惱火,於是一紙律師函傳送到了高原經紀公司。
原本這個舉措是很隱秘的,不到開庭時間根本不可能曝光。
但就連孫相宇都沒想到,對方竟然先行一步,把這件事進行了炒作。
高原事實上也是感到擔憂的,畢竟他的確在音樂會上演奏了《月半小夜曲》這首曲目,按照版權價格來講,這首歌共值五十萬元。
而《月半小夜曲》這首歌,帶給他以及經紀公司的回報,卻遠遠超過五十萬。
但即便是這五十萬,高原的經紀公司都想神不知鬼不覺的省去,但沒曾想觀眾席竟然有較真的觀眾,把這件事捅了出去,一下子就讓他們受到了四面八方的口誅筆伐。
而這經紀公司也是人才,在經過短暫的商議研討之後,就立即決定,藉著這股東風,好好的把高原打造成小提琴家行業裡的頂尖人物。
具體方案就是,否認侵權,並且大肆散播訊息,營造韓森與高原之間的“高手對決”,一下子就能把人們對高原的既定印象拉昇到與韓森同一個高度。
人們在片面的接收這些訊息後,大腦會自動的把高原的地位等級提高,畢竟這是能與韓森“高手對決”的人。
在加上高原一方經濟公司的營銷,比如誇讚高原演奏的《月半小夜曲》太優秀而遭到了韓森一方妒忌、迫害等,一下子就把整件事情的人物形象和故事關係給樹立了起來。
這導致不僅小提琴圈子,就連整個娛樂圈,都對高原有了不少了解,一下子就讓高原成為了小提琴第一人,身價暴漲,出場費翻番。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孫相宇只能著手起訴。
然而孫相宇得到的結果卻跟他想要的並不一樣,比如即便判贏了,最多也是十倍判罰,五十萬的版權費,罰十倍,也不過是五百萬元。
如果只是五百萬賠償的話,那麼對於高原以及其經紀公司來說,這樣的犯罪成本,反倒不值一提了。
因為相比較最近獲得的巨大關注度和瀏覽量來說,交付五百萬就能營造出這樣的效果的話,那真是穩賺不賠。
因此,高原的經紀公司立即著手進行反抗。
他們在霓虹真的組建了一個律師團隊,準備與孫相宇理論到底,但他們並不知道孫相宇在國內律師界的赫赫聲名,
傳聞孫相宇在打官司時,失常發揮能把對方送進去,正常發揮能把對方和對方律師一起送進去了,超常發揮就連敲錘子的也能一起送進去。
也有網友曾表示,當時我就在觀眾席,無緣無故被判3年。
更有甚者更是月描述越誇張,比如“我送外賣路過法院門口,結果突然被抓進去判了3年,後來才得知是孫相宇在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