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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章 樣機(2)

壟斷本身並沒有錯,專利保護就是一種壟斷保護。

世界各國的反壟斷法案,更多都是在防止壟斷企業利用自身技術市場等優勢打壓競爭對手。也就是說,壟斷沒錯,利用壟斷優勢壓制競爭對手才有錯。

然而,實際執行過程中,壟斷的標準從來都很難判定。

模糊的界定標準,導致反壟斷在很多時候都成為企業、資本乃至國家之間進行政治經濟博弈的一種工具。

伊格瑞特公司,或者說整個維斯特洛體系,透過對全球資訊網技術的全產業鏈佈局,提前開創了一個全新的網際網路時代。

為了這一目標,思科、美國線上和伊格瑞特等公司,在過去幾年時間內內累計投入了數十億美元鉅額資金。按理說,如此龐大的前期投入,維斯特洛體系是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網際網路產業所帶來的收益。

現在的問題是,網際網路產業涉及到的利益,實在是太龐大了。龐大到維斯特洛體系不僅無法一家單獨吃下,很多人也根本不會允許維斯特洛體系單獨享用這塊超大蛋糕。

伊格瑞特的三位核心高層,即使是專注技術研發對人情世故不算通達的蒂姆·伯納斯·李,看到公司1992年度財報,也意識到了這其中的問題。

擁有兩世為人的諸多記憶,西蒙對伊格瑞特公司將要面臨的局面就更加明瞭。

曾經的整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微軟被美國的反壟斷部門折騰到欲仙欲死,很大程度上並不是微軟作業系統的壟斷,而是大門同學等幾位微軟股東,持有著微軟太多的股票。

當比爾·蓋茨、保羅·艾倫等人持續減持,微軟逐漸成為與美國經濟融為一體的大眾持股公司,這家作業系統巨頭也就再沒有遭遇過大規模的反壟斷調查。

上午的財報會議後,西蒙下午又和蒂姆·伯納斯·李、傑夫·貝佐斯和卡羅爾·巴茨三位高層討論如果解決伊格瑞特公司將要面臨的局面。

微軟的競爭對手有蘋果,英特爾的競爭對手有AMD,IBM的競爭對手有SUN,對於伊格瑞特來說,現在的問題是,這家提前開創了全新網際網路時代的新科技公司,甚至連一個像樣的對手都沒有。

完成電子郵箱技術的授權後,獲得商用運營許可的微軟和美國線上兩家,都在籌備自己的入口網站業務。

只不過,即使微軟和美國線上的網路業務上線,並且能夠與伊格瑞特形成競爭,在外人看來,三家公司,很大程度上還是歸屬同一陣營。

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案》有著明確定義,關聯企業之間合謀控制市場,同樣屬於壟斷。

伊格瑞特公司已經免費放開了一大批全球資訊網專利技術,短期內也不可能再進一步放開公司所持有的核心專利。

沒有競爭對手出現,同樣不可能憑空製造出一個競爭對手。

實際上,哪怕是實力強大的微軟和美國線上,短期內在網路業務方面都不可能對伊格瑞特造成太大威脅,更不要說從零開始打造一個競爭對手。

那麼,想要避免伊格瑞特可能受到的反壟斷壓力,只有兩種方式,一是主動拆分,按照西蒙當初的設想,將伊格瑞特公司的幾大業務拆分成幾家不同的公司,二是儘快開展對外融資,或者進行IPO,向各方資本讓出足夠股權份額。

第一種方式,終究有些治標不治本。

第二種,出讓股權,將伊格瑞特公司融入整個美國經濟,才是最徹底的解決方案。

實際上,西蒙很久以前就做出過此類規劃,對於思科、美國線上、伊格瑞特等公司,他只希望在持續減持後,最終保留30%左右的股權。

考慮到這些企業將來的恐怖市值體量,30%的持股,依舊是一筆非常龐大的財富。

當幾位核心管理層的小會議結束,初步方案已經敲定。

伊格瑞特公司將進行第一次對外融資,預計出讓股票份額為10%,計劃籌集資金15億美元。

按照伊格瑞特公司1992年將近20億美元的營收規模以及接近400%的高成長率,如果上市,這家公司的市值絕對與現在的思科和美國線上不相上下。

因此,150億美元的估值,對於伊格瑞特公司來說,依舊是非常保守的。

只要是稍微瞭解一些伊格瑞特公司在新興網際網路領域的地位以及1992年度的財務資料,都應該清楚,10%的股份,15億美元的報價非常划算。

如果有人覺得伊格瑞特公司這是在獅子大開口,那麼,對方顯然也不是值得合作的物件。

雖然報價高達15億美元,但這10%的股份卻也不是誰想買就能買的,如果是阿拉伯土豪或者日本財閥,抱歉,一邊涼快去。

這部分股權,只會賣給美國本土對聯邦政治經濟有著舉足輕重影響力的資本勢力,以便在伊格瑞特公司遭遇反壟斷等方面壓力時提供助力。

人心總是貪心不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