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肯定的,不過你可別指望我,我的錢全都塞進你房間了,一分錢也拿不出,你現在自己可以掙錢了,你自己想辦法。”
黎青心中頓時有了決定:“我……”
“等等。”湯宇連忙阻止他說下去。
“你應該先聽聽我的建議。”
“你有什麼建議?”黎父幫忙問。
“我覺得當作家不如明星賺得多。”
“誰說的,作家一樣不比明星賺的少,寫得好的話,一年一百萬都不是問題,若是能賣出版權,上千萬也是輕輕鬆鬆。”葉紫薇當即反駁道,她可不能讓人把她到嘴的鴨子弄飛了。
“能拿到那個數的作家也是鳳毛麟角吧。”湯宇好歹是剛從大學出來,對於文學圈還是有點了解的。
葉紫薇有些底氣不足道:“我相信以花滿樓的水平,遲早有一天也能達到那個高度。”
“那不知得等到多少年後了。”湯宇笑道,“娛樂圈就不一樣了,只要有一個作品火了,名氣上去了,鈔票就能滾滾而來,不比你熬夜寫作賺來的那幾個錢要好得多?”
說著,也不管葉紫薇氣得胸都快要炸了,扭頭對一種充滿誘惑力的聲音對黎青道:“我準備組建一隻樂隊,進軍歌壇,我想邀請你和我一起。相信我,憑藉我們的才華,一定可以在歌壇闖出一片天地,到時候,名氣、錢、女人都不是問題。”
黎青很是心動,相比寫作,他更喜歡音樂,如果以後的人生只能在兩者只能選其一,他肯定選擇後者。
但是,他現在還在上學。
唱歌和寫作的區別就在於,唱歌得到處跑,寫作在家裡就可以做到。
選擇寫作,他可以在上課之餘,抽出時間來寫。
而如果選擇唱歌,他就得放棄學業了。
黎青一時之間陷入兩難的境地。
湯宇看出黎青的疑慮在哪裡:“你是擔心和我一起組建樂隊之後,就不能去學校上學了吧。”
黎青點點頭。
“其實我覺得,這根本不是問題,在一般的學校你根本學不到多少東西,與其這樣,還不如跟我去闖蕩一番,等你將來有錢了,隨時可以請一大堆老師來給你專門補習。”
這番話說得非常有道理,黎青心裡已經完全接受了湯宇的說法,只是決定權並不在他這裡。
“你要做什麼決定,老爸完全支援你。”黎父道。
黎青非常感動,正要做出決定,葉紫薇忍不住跳出來了。
她不能眼睜睜看著到嘴的鴨子飛了,她瞪了湯宇一眼,雖然對方有絕對的優勢,但她也不是毫無機會,比如……
“那個,我覺得吧,玩音樂並不影響寫作,這二者是不衝突的,你可以在唱歌累的時候寫寫小說,也可以在寫作累了之後,唱唱歌,讓腦子休息一下。”
好吧,葉紫薇最後沒辦法,只能使出“雙贏”的絕招。
這個提議倒是挺不錯的,黎青認真想了想,最終決定,答應他們兩個。
音樂、文學,我都要。